索引号 | 002482242/2021-81012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建计〔2021〕19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省级备案专项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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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 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省级专项规划管理规定》(浙政办发〔2020〕45号)的要求,省级备案专项规划由规划牵头单位自行批准发布。《浙江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美丽村镇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30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省级备案专项规划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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