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创建对象评审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 2021-04-07 20:21 信息来源: 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深化“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引导各地科学有序推进样板培育工作,3月30日,省美丽城镇办组织专家集中对各地申报的2021年度省级样板创建对象展开评审。厅二级巡视员管建平参加评审。

此次评审采取分类汇报、现场评分的形式,将254个申报创建对象分为都市节点型+县域副中心型、文旅特色型、商贸特色型+工业特色型、农业特色型4个类别,由各设区市依次通过PPT介绍汇报。同时,邀请省建设厅、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学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围绕区位条件情况、产业发展水平、功能服务配套、城镇发展特色和未来发展潜力5个方面,从自身专业角度对各申报创建对象进行现场评分。省美丽城镇办将于近期公布2021年度省级样板创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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