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导工作,我们拟在省级层面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家库,并确定了第一期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内人员有异议,请与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异议人请注明真实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核实。
联系方式:叶啸,0571-81050818
附件: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家库第一期人员名单.pdf
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