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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辟建筑垃圾处置从乱到治的转型之路


发布时间: 2021-05-07 08:46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建筑垃圾处置问题是新型城市化进程的难点,是城市运行管理的痛点,更是影响市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堵点。近年来,宁波因地制宜,海陆并举,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全力探索建筑垃圾处置“宁波解法”,逐步实现从“乱”到“治”、从“治”到“智”的全面转型,有效解决了多年来想解决而没解决的渣土处置乱象。

抓整治促长效,堵住非法处置之路,实现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化转型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和重大建设项目快速推进,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治乱入手,向规范发力,持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抓组织机构。成立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城管、住建、生态环境等2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组建专班,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攻坚行动。

抓集中整治。今年初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实施新一轮全大市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集中整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全面排查,核查疑似点位3127个,确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557个点位,城管部门的320多个已完成整改,其他移交相关部门并报属地政府督办。

抓审批改革。根据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全面落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事项,实行“六简化”(简化重点项目渣土审批、简化核准材料、简化续批材料、简化变更核准材料、简化现场审核流程、简化跨区运输处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抓价格监管。理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价格,由市发改部门公布市场信息参考价,并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抓法规政策。编制出台《建筑渣土消纳场所设置标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规范》,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启动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已列入市人大2021年审议项目。

抓场地保重点,拓宽海陆消纳之路,推动建筑垃圾处置有序化转型

宁波建筑垃圾长期以来依赖舟山海上消纳,但由于多种原因,中转消纳处于企业自行处置无序状态。2017年来,积极协同国家海洋、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海洋倾倒处置,并在重压之下,对运输码头运行管理进行了大胆改革,统一渣土码头管理,统筹中心三区中转消纳,一举解决了多年海上处置乱象,实现了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有效结合,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对接、从粗放管理到有序规划的转变。截至目前,通过码头中转处置建筑垃圾超过9000万吨,陆海总处置能力日均超44(29+15)万吨,能匹配日均约35万吨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量,确保了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并经受住了两轮中央环保督察的考验。

推行终点支付模式,有效切断海上市场违法利益链。受政府监管部门委托,由市属国有企业统一与建设单位、中转码头、倾倒作业区管理单位签订协议, 统一收支处置经费,统一合理分配建筑垃圾数量。开发处置联单电子管理系统,做到“买票上船、到岸支付,三单比对、终点支付”,一改粗放分散经营为统一有序管理。目前每日码头中转消纳建筑垃圾量约13万吨,码头日最大中转消纳建筑垃圾能力约15万吨。

强化属地处置原则,推进落实陆上处置场所。发布专项规划,近远期共布局124个点位。按照“宁可让场地等建筑垃圾,也不可让建筑垃圾等场地”的原则,各地积极挖掘工程回填、绿化回填、低洼地回填等利用途径,目前全市共有陆上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点位约270个,处置能力约1亿吨,日均处置能力约29万吨。

实施一项目一方案,精准做好重点项目出土保障。按照码头优先保障、应急消纳重点保障的原则,建立“125+41”个项目(125个省市重点工程、41个轨道交通项目标段)精准配对保障机制。目前省市重点工程建筑垃圾往码头中转处置占比50%以上。

抓智治强监管,打通数字赋能之路,实现建筑垃圾管理数字化转型

建筑垃圾行业管理具有区县面积广、执法人员少、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存在监管方式单一、处置效率低下等问题,依靠传统手段难以满足现代管理需要。为此,结合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充分应用数字赋能技术和集成创新举措,开发宁波市建筑垃圾监管信息系统。该系统以提升建筑垃圾治理现代化为重点,对建筑垃圾行业管理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和手段工具,实施全方位、系统性地重塑,以“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程(城)、一舱点到底”的管理理念,利用立体化设备实现全方位管控,利用动态化数据实现全流程监控,利用科学性比对实现实时化报警,利用大数据分析实现智慧化决策,增强源头管控、全程监管、实时报警、精准分析、智慧决策等功能,实现行业审批一张网,打造工地源头、运输路线、消纳场地的“两点一线”全方位数字化监管治理的可复制可推广新模式,全面提升建筑垃圾行业监管效率,为政府决策和城市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抓执法促整治,创新治超治限之路,推动建筑垃圾车辆智能化转型

规范运输车辆标准,推广新车运行。下发加强和规范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等通知,明确相关标准,加快推广新型全密闭智能建筑垃圾(渣土)车,提升智能化管理,减少建筑垃圾乱倾倒及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等风险发生。目前已迭代升级500多辆。

加大执法保障力度,强化源头治超管控。坚持常态管控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两点一线”全程监管,深化非接触执法拓展应用,通过高强度、长时间、常态化高压整治,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行业违法违规现象,坚决遏制渣土违规运输处置现象。2013年至今累计办案1.2万余件,处罚1亿余元。

抓标准定政策,开启科技创新之路,推进渣土利用资源化转型

资源化利用是解决建筑垃圾问题的根本性出路,因势利导,不断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出台相关政策,指导企业开展资源化利用工作。市住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先后出台资源化利用企业培育扶持办法及矿山消纳等指导性意见,颁布技术导则(暂行)、应用技术标准,积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目前已有38家企业获得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各区县(市)共上报重点扶持23家骨干企业,建筑垃圾年处置能力达到600万吨。

培育本地资源化利用企业,推动建筑垃圾利用产业化升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获得者、浙江开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吴慧明博士团队研发的“高压气溶胶排水固结”专利技术可以大幅增加渣土消纳场地库容,实现渣土替代塘渣的资源化利用。目前这一技术已在奉化区萧王庙五星村建筑渣土堆放场地、象山经济开发区等场地试点应用,前景广阔。(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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