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2021年度系列培训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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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美丽城镇办: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美丽城镇建设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省美丽城镇办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各地业务培训需求,决定开展美丽城镇建设系列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各市美丽城镇办负责培训活动的具体实施。省美丽城镇办负责省级培训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对各地培训活动的协调指导。 二、主要内容 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为纲要,紧扣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的决策部署,围绕“五美”建设主要内容,结合各地优秀经验和亮点做法,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学者和基层单位负责人授课。全年培训“菜单”如下: 1.高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美丽城镇建设带动美丽经济案例分享系列 3.未来社区建设主要内容和优秀案例分析 4.推进产镇融合,共建宜居宜业新型城镇 5.美丽城镇建设政策要素保障优秀案例分享 6.邻里中心、镇村生活圈建设优秀案例分析 7.美丽城镇建设和人民美丽生活 8.美丽县城、美丽城镇建设与乡村振兴、乡村有机更新 9.美丽城镇集群化建设途径实践探索 10.区域联动,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 1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12.如何高效发挥美丽城镇建设中数据智慧平台的作用 13.“三治融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镇社会治理格局 14. 关注老集镇扩面提质,解读《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新标准 15.优秀美丽城镇创建经验系列分享 三、培训形式 (一)全省“集中学”。根据美丽城镇建设工作进度、阶段性工作特点、存在的共性问题,从“菜单”中选取部分课题,省美丽城镇办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集中培训,培训主要对象为市、县(市、区)美丽城镇办负责人、样板创建乡镇负责人。 (二)全员“在线学”。为扩大美丽城镇建设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效率,省美丽城镇办组织开展“美丽讲堂”活动。充分利用在线直播便于组织、便于就地学习的优势,邀请专家和创建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在线辅导、分享经验。原则上每两周举办一次。 (三)各地“点单学”。各市、县(市、区)美丽城镇办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课题组织培训,培训对象为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美丽城镇建设相关人员、规划设计人员。省美镇办将加强对各地培训课题的指导,帮助遴选联系相关专家学者。 四、其它事项 各市美丽城镇办要把加强学习培训工作作为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谋划制定培训计划。有需要联系师资力量的,可填写《美丽城镇建设系列培训计划表》(见附件),及时报省美丽城镇办技术组。省美丽城镇办将根据各地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培训师资力量,全力保障各地培训需求。 联系人:朱挺锋,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9892037。邮箱:369463057@qq.com。 浙江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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