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4月份工作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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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 现将《全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4月份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浙江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 2021年4月
抄送:各县(市、区)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 全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4月份工作计划 一、重点工作 1.高质量筹备全省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 2.协同浙工大、省规院等科研院所,做好理论研究; 3.围绕建党百年,谋划美丽城镇高峰论坛; 4.公布全省美丽城镇创建名单; 5.组织全省美丽城镇创建培训; 6.开展2020年“一镇一策”执行成效评估; 7.制定下发美丽城镇考核评价办法; 8.制定26个加快发展县城美丽城镇建设标准; 9.做好全省现场会展板设计及相关宣传准备工作; 10.联合浙报集团、浙江广电集团等省级媒体,启动2021年度美丽城镇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二、各组工作 (一)综合组 1.高质量筹备全省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 2.协同浙工大、省规院等科研院所,做好理论研究; 3.围绕建党百年,谋划美丽城镇高峰论坛; 4.办理省两会建议和提案。 (二)技术组 1.公布全省美丽城镇创建名单; 2.组织全省美丽城镇创建培训; 3.检查各县(市、区)“双师”续聘情况; 4.开展美丽城镇样板创建调研指导工作。 (三)政策组 1.开展2020年“一镇一策”执行成效评估; 2.因地制宜持续强化“一镇一策”政策集成; 3.调研2021年各地“一镇一策”出台情况。 (4) 督导组 1.制定下发美丽城镇考核评价办法; 2.制定26个加快发展县城美丽城镇建设标准; 3.研究确定2021年考核方式。 (五)宣传组 1.做好全省现场会展板设计及相关宣传准备工作; 2.联合浙江画报社完成美丽城镇建设主题图书封面设计和文字校对工作; 3.联合浙报集团、浙江广电集团等省级媒体,启动2021年度美丽城镇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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