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5月份工作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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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 现将《全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5月份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浙江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抄送:各县(市、区)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 全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5月份工作计划 一、重点工作 1. 高质量召开全省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 2. 协同浙工大、省规院等科研院所,抓好深度理论研究; 3. 确定美丽城镇高峰论坛会议方案; 4. 开展全省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业务培训; 5. 组织开展美丽城镇样板创建调研; 6. 收集汇总各地“一镇一策”相关政策文件,督促各地制定2021年美丽城镇样板创建的“一镇一策”; 7. 制定印发美丽城镇考核评价办法和加快发展县城美丽城镇建设标准; 8. 完成全省现场会浙江日报专版定稿、会场展板制作及宣传片修改,对接省级主流媒体做好准备工作; 9.出版《望山见水》美丽城镇建设主题图书。 二、各组工作 (一)综合组 1. 高质量召开全省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 2. 确定美丽城镇高峰论坛会议方案; 3. 协同浙工大、省规院等科研院所,抓好深度理论研究; 4. 完成省两会建议和提案办理。 (二)技术组 1. 举办2021年度上半年全省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培训; 2. 调研加快县美丽县城创建情况,征求创建标准意见; 3. 按计划举办2期《美丽讲堂》; 4. 开展美丽城镇样板创建调研指导工作。 (三)政策组 1. 收集汇总各地“一镇一策”相关政策文件,督促各地制定2021年美丽城镇样板镇制定“一镇一策”; 2. 起草美丽城镇建设基金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开展可行性调研; 3. 配合完成省级美丽城镇现场会相关工作; 4. 制定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资金考核办法。 (四)督导组 1. 编发4月份美丽城镇建设进展通报; 2. 配合完成省级美丽城镇现场会相关工作; 3. 确定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实施办法、评价办法和考核方案。 (五)宣传组 1. 完成全省现场会浙江日报专版定稿、会场展板制作及宣传片修改,对接省级主流媒体做好会议相关宣传工作; 2. 联合浙江画报社完成美丽城镇建设主题图书定稿出版; 3. 策划2021年度美丽城镇媒体采风活动; 4. 编发美丽城镇工作简报1-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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