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巩固深化居民小区创城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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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再出发动员大会精神,2021年2月,在充分结合居民小区专项整治实际的基础上,舟山市制定出台了《2021年度居民小区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全面巩固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物业管理全覆盖。全面启动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至今,通过专业物业管理、居民自治管理、社区保障管理等模式,全市已新增物业管 理住宅2685幢,物业管理覆盖力达97%以上,原先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环境面貌持续改善,服务体验全面升级,逐步形成居民自主参与、自我管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氛围。今年将对照目标,加快推进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进程,全面实现“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效果明显,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专业物业管理全面升级”的目标。 红色物业联盟。根据《舟山市“红色物业联盟”建设推进实施方案》,2021年2月,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做好“红色物业联盟”实施推进工作的通 知》,进一步细化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和物业企业的相关工作要求。截至目前,该市居民小区“红色物业联盟”覆盖率约76%,已有12家物业服务企业成立企业党支部。通过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联动“红色物业联盟”,有效发挥了党组织在联系沟通、整合资源、凝聚力量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构建共商、共建、共治、 共享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格局。 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有机更新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计划今年改造 628 幢。坚持“一区一策”“一楼一策”,制定并优化个性化的改造方案;实施基础设施应改尽改,统筹做好背街小巷改造、立面改造、排水排污等工作,完善和提升小区功能;做好管线整治工作,规范管线布局,切实解决老旧小区管线“乱敷设”问题;改造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小区建筑物公共部位,提升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挖掘小区、片区内空间 资源,不断健全完善停车场、体育健身、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 居民小区专项治理。“创建无止境,永远在路上”。各地将继续紧盯问题短板,持续开展小广告、乱丢烟蒂、车棚车库违规使用、鞋柜乱象等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小区综合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加大辖区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落实,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联动协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分析研究,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居民小区管理能力。(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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