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美丽城镇办启动2021年度第一批美丽城镇考核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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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起,省美丽城镇办正式启动2021年度第一批美丽城镇考核验收工作。根据不同地理区位及发展水平,此次考核将全省划分为浙北、浙东、浙南沿海、浙中、浙西南5大片区,计划于7月底前完成。 此次考核严格对标《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操作手册》,具体将围绕资料审查、现场考核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三部分进行。资料审查主要对各创建城镇电子资料进行逐项审核打分;现场考核分为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现场评分,重点听取考核对象创建工作思路及成效特色,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群众满意度评价由省美丽城镇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为高质量完成此次考核验收工作,省美丽城镇办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要求各考核组根据不同片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考核方案,统一评分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切实以好的导向选出优的城镇。与会专家结合前期考核经验,对此次考核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省美丽城镇办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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