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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政策再加码


发布时间: 2021-08-10 16:45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为积极贯彻温州市委“百万人才聚温州”战略部署,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帮助引进人才“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贷款政策,助力吸引、留住更多优秀人才汇聚温州。

7月28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管理部成功受理了一笔由B类人才施某申请的105万公积金贷款,这是自7月26日温州市新的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以来,受理的第一笔高层次人才贷款。

根据政策,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在温州市区、各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可贷额度在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贷款最高额度可按贷款地住房公积金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申请贷款。其中,市A、B类人才购买在温州市区、各县(市)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在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可全额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市C、D类人才和具有博士学位的E类人才在温州市区、各县(市)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在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其可贷款额度可按贷款地住房公积金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申请公积金贷款。比如,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政策加码后,结合市人才房政策,在温博士购买市区一套市场价300万元的人才房,享受6折优惠后为180万元,在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最高可申请105万元公积金贷款。政策还规定,以上关于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的优惠政策,每人每户最多只享受一次。

自2018年温州市人才贷款政策实施以来,已受理各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179笔,发放金额11840万元,大大减轻人才购房和还贷压力,真正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愿意扎根温州为城市发展智慧和力量。(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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