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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积极探索 在住房保障领域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进一步发挥制度作用


发布时间: 2021-08-23 09:36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中提出“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改革完善公积金政策机制”的要求。绍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聚焦健全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农村危旧房改造治理,关心弱势群体住房品质,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认真研究、主动谋划,积极探索在住房保障领域实现共同富裕中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扩大制度覆盖面受益人群稳步扩大

注重制度扩面作为住房公积金的源头活水作用,多措并举努力扩大覆盖面,让这项福利制度能够惠及更多人群。

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发动,借助电视、楼宇广告、报纸、微信、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定期深入企业和社区开展宣讲,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归集扩面的重要性,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知晓率,激发职工的缴存意识,唤醒企业的重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的良好氛围。

科学制定扩面考核办法。率先制定全区《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均将扩面指标分解下达至各乡镇街道,并定期进行统计通报,交流经验,督促进度,协调处理扩面推进中的各类问题。不断完善《承办银行业务工作考核办法》,把制度扩面工作作为一项目标任务纳入到承办银行考核中,与增值收益竞争性存放相挂钩,充分调动了银行配合开展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积极性。

依托大数据推进非公企业扩面。将公积金缴存数据与社保参保、工商登记等数据关联匹配,编织企业数据“一张网”,形成动态化、精准化数据管理,做到扩面建制底数清、目标明、方向准。在此基础上以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规上企业、重点企业为重点,加强联系、分类指导、依法督促、抓大带小系统性推进非公企业制度扩面工作。

及时调整最低缴存标准。结合实际,因人制宜,多措并举,确保扩面质效提升,保障缴存职工缴存额随着工资水平的提升而稳步提升。及时贯彻上级基数调整通知精神,目前全区单位职工的月最低缴存额分别为单位和个人各209元;个人托管缴存职工的月最低缴存额为670元。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高各为12%,最低各为5%。

推进和完善个人缴存政策。开通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平台,支持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低收入人员,包括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以个人名义缴纳公积金。取消个人缴存户籍限制,在我市区域内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人员均可缴纳,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政策红利。1-7月份,我区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3892家,同比增长12.97%,缴存职工105372人,同比增长2.9%,缴存资金11.8亿元,同比增长10.28%,新增缴存职工11695人,净增3081人,净增率2.92%,制度受益面持续提高。

完善使用政策支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紧紧围绕“住有所居”和“房住不炒”目标要求,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好公积金功能作用。

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上级调控政策和我区房地产市场实情,执行“一降一提”政策,通过降低最高贷款限额,目前我区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提高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第二次申请使用时最低首付比例为40%。积极引导群众理性购房,抑制投机性购房贷款行为,共同维护好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全力支持老旧住房改造。大力支持农村危旧房改造治理和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优化提取政策,允许缴存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农村自住住房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既有产权住宅加装电梯。1-7月份,支持农村危旧房改造、翻建、大修提供资金151万元,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供资金87000元。

大力支持廉租房建设。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着力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更多补充资金。2020年住房公积金资金增值收益5996万元,同比增长15.04%,其中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47万元,占总增值收益的22.46%。四是有效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切实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新市民和青年人解决居住问题,通过放宽租房提取条件,提高租房提取标准,升级政务服务的方式加大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目前,缴存职工在缴存地无住房者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标准调整为1000元/人·月,并利用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共享数据,推广“无证明”办理在线提取业务。1-7月份,租房提取的规模迅速扩容。全区租房提取已达7462人次,同比增长94.28%,提取金额6379.76万元,同比增长69.94%。其中线上提取达8453人次,占总租房提取人次的97.71%,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0个百分点。

规范资金运行充分保障职工住房消费

积极顺应缴存职工对公积金的新需求,规范资金运行,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行稳致远。

全力保障职工住房消费。根据上虞房地产市场变化趋势和住房公积金资金余缺情况,特别是在土拍有序出让,商品房有序网签,期房售卖方式转变为摇号购买,银行放贷政策发生变化后,住房公积金资金和使用出现新的变化。注重优化资金运作,提增资金效益,做到应贷尽贷,应取尽取,帮助职工改善居住条件。1-7月份,提取住房公积金9.91亿元,同比增长13.21%,发放公积金贷款3.9亿元,支持48992名缴存职工提供住房消费资金7.9亿元,存贷比102.3%,资金紧缺情况已较前几年有所缓解。

充分发挥资金调剂和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作用。使得资金既能“开源”又能“节流”。1月初继续向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续借调剂资金5000万元,上半年完成2021年度第1期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存放增值收益1亿2500万元,增收利息约258万元,6月30日对全区公积金资金进行了2021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利息结算,计息5750万元。

有效解决贷款积压问题。定期研讨,科学测算,采用轮候机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序发放完成“公转商”贴息贷款3亿元额度,有效解决贷款积压问题,1-7月份,为825户家庭提供购房贷款资金3.9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以上,贷款发放轮候时间从去年最高的6个月以上缩短到2个月,资金保障能力持续提高,缴存职工获得感不断加强。(绍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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