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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多措并举做好城市传统风貌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9-17 10:26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近年来,松阳县发挥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优势,在城市传统风貌区保护上先行先试,系统实施“风貌控制、疏通筋脉、人口疏导、提升品质、激发活力”五大策略,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点,推进古城有机更新,传统风貌日益恢复、建设品质大幅提升、老城活力有效激发,原住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得到显著增强。

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政策措施,构建科学管用的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松阳县于2012年正式设立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成立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制订和落实松阳县历史名城保护的相关政策,初步建立城市传统风貌区保护体系。2017年,整合成立了名城古村老屋保护发展领导小组,实行综合协调、合力共建机制,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开发、拯救老屋行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城乡风貌保护工作。2021年,第一时间成立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建设、国家传统村落公园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等工作。二是规划引领,注重精准施策。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保护整体风貌格局,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注重规划谋篇,进一步细化《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松阳县中心城区紫线规划》规划方案,将老城区划分为12个重点保护开发利用区块,并按各区块实际情况逐步实施项目提升区块风貌。完成《松阳县南直街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松阳县文庙-汤兰公所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松阳县北直街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划定老城区建设底线、保护红线,合理划分风貌、商贸、历史文化、有机更新示范等特色区块,分步开展老城区保护、改造和利用工作,今年已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轮初审,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备选城市。三是政府引导,鼓励群众参与。在政策制定上,改变单一依靠政府主导推动的机制,积极鼓励和支持老城区住户自主修缮私人产权住房,着力提升原住民生活品质。2015年8月制定出台《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沿街建筑和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利用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名城内居民进行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利用;2017年4月编制《浙江松阳县传统建筑修缮利用技术图册》;2018年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历史文化地段业态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带动居民修缮热情,对沿街建筑给予每平方400到500元的修缮补助,其他建筑给予每平方300元补助,沿街建筑简易修缮的给予每平方200元补助。截至目前,共有63户完成传统建筑修缮,累计补助资金300万余元。

实施有机更新,改善公共设施,提高原住民的生活品质

遵循“活态保护、有机更新”理念,着力提升县城的综合服务能力,坚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优先、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利用优先、公共服务改善提升优先、城市经济业态培育优先、安全隐患消除优先,推动城市空间分块布局和文化遗产专项保护,保护古风古韵的生机与活力,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独特魅力。一是在老屋修缮上,做到精简手续、服务便民。对规划范围内的核心区和建筑控制区内的房屋修缮实行审批备案制,精简危旧房修缮审批程序,修缮方案经县级主管部门现场踏勘、审定后,县城核心区范围内的,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核心区之外的,由辖区街道统一管理,避免群众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跑腿”。同时,考虑危旧房住户相对薄弱的经济状况,对核心区危旧房修缮收取适当押金,验收合格后予以全额退还,对非核心区危旧房修缮免收押金,让住户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减轻住户经济负担,进一步减少和消除老城区居民的安全隐患。二是在疏散安置上,做到精准施策、群众得益。高度重视和尊重原住民,不主张大规模的人口外迁,而是采取“局部疏散”方式,优先将危房户、易内涝户以及居住在具有较高文物等级建筑中的居民,通过公寓置换、货币安置等形式引导至县城新建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建设与原有区块风貌保持和谐统一的安置小区。在形态上尽可能与历史街区衔接,在交流上最大限度保留邻里社群关系,着力打造“有根的城市社区”。三是在区块提升上,实行布局优化、提升功能。在推进规划建设的同时,对廊道界面、建筑控制、色彩指引、绿化提质、管控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化落实,最大程度保留“城愁”“乡愁”。如青田码道区块规划面积17.89万平方米,在改造过程中坚决摒弃“运动式”大拆大建模式,实行“有拆有留”的“插花式”改修建,完整保留了原有的水系、绿地以及穿插其中的古建筑。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自2012年以来组织实施历史建筑修复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共投资3000余万元分六期开展明清街2200米路面、过街亭修复、排水排污、管网改造、市政消防等工作,提升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实施老街“路灯革命”和“街巷疏俊行动”,巧用“绣花”功夫,提升生活品质。

延续历史文脉,彰显文化特色,打造有根的城市传统风貌区

坚持保护和发展相统一,注重挖掘和展示具有农耕特质、田园特色、松阳特点的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做好功能及业态的植入,加快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延续松阳历史文脉。一是齐抓共管,留住历史风貌。严格保持古城风貌完整,对建筑风貌完好,有历史价值的传统民居,予以严格管控和修缮,对局部风貌冲突建筑进行合理改造。所有公建项目和建筑修缮项目方案实行先审核后实施。积极实施老城区“平改坡”、彩钢瓦、琉璃瓦顶棚整治行动。开展每日2次“两违”巡查,及时制止各类破坏名城风貌行为,全力保持老城风貌完整。二是政府引领,发挥示范带动。重点保护修缮风貌完好、有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并以建筑为核心,有效植入特色餐饮、文化展演、民宿经济、休闲旅游等新业态,有效提升古城的多元化和丰富性。先后对南直街11幢危旧公房进行了示范性改造,总建筑面积7630㎡,总投资2493万元。修缮完成后,通过房产出租、租金抵扣、租金入股等方式,将公房交由第三方运营。截至目前,包括山中杂记、王氏宗祠、何连奎故居、太保庙、药王庙、天主教堂、茑舍、善应堂等,都已植入业态,为古街增添了活力。并以此作为引领带动,引导和激发老街原住民积极性,主动开展民居改造提升。三是扶持业态,激发老城活力。制定出台特色传统业态资金扶持政策,对打铁、制秤、串棕板、弹棉絮、制陶银、中草药等传统业态和特色文创业态进行保护、扶持,发展壮大古城经济。如今年对获得县政府认定的14名打铁、制秤、棕板床等传统业态经营业主给予每人每年8000元业态补助金,1名文创业态经营业主每年12000元业态补助金,支持推进传统业态和文创业态提升发展。位于古城的原松阳县工商联旧址改建成为非遗馆,用于松阳高腔等地方特色戏曲的表演,至今已演出近百场,成功打造成为展示松阳浓郁地方文化的特色窗口。(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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