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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发布时间: 2021-09-02 15:29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如何进一步推进公积金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好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浙里安居”品牌中的作用,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当前需要面对的紧迫任务。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研究、主动谋划、积极探索如何在住房保障领域实现共同富裕中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扩大制度保障范围顾全弱小。注重制度扩面作为住房公积金的源头活水作用,让这项福利制度能够惠及更多人群。通过强宣传、强执法等手段大力推进制度扩面工作。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及上市企业实现全员建制,包括临聘人员等编制外、合同外所有性质的用工人员;二是分层次大力推进民营企业扩面,加强联系、分类指导、以法督促、抓大带小,力促营利企业全面建制;三是有序发展托管缴存队伍,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人员纳入到制度保障范围,取消新市民个人缴存公积金须为绍兴户籍的条件限制,进一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覆盖面。1-7月份,全市共计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9243家,新增缴存职工77173人,新增职工数同比增长20.2%,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明显。
       支持老旧住房改造改善民生。一是针对农村危旧房改造治理,允许缴存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农村自住住房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7月份,支持农村危旧房改造、翻建、大修提取公积金1042万元。二是针对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优化提取政策,明确在费用总额范围内,允许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或用于支付列入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并已实施改造的自住住房改造个人分摊费用。1-6月份,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支持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275750元。三是支持廉租房建设,在确保资金安全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以提供更多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用于支持政府安居工程建设。2020年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增值收益3.75亿元,同比增长11.61%,其中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432.58万元,占总增值收益的22.51%。至2020年末,全市已累计提取7.10亿元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该市的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优化租房提取政策永在路上。新市民、青年人作为住房消费最主要的刚需群体,大多面临着需求强烈与资金不足的矛盾。市公积金中心积极出台并完善租房提取政策,多措并举全力助推政府安居工程,大庇“寒士”俱欢颜。一方面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在职工缴存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只需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者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高租房提取标准,由1000元/户·月调整为1000元/人·月。通过以上惠民政策的落地,1-7月份,租房提取的规模迅速扩容。全市租房提取已达31889人次,同比增长52.78%,提取金额24430.52万元,同比增长31.22%。另一方面积极升级政务服务,以数字赋能公积金管理,大力推广“无证明”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利用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共享数据,全面畅通“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渠道,真正让租房提取公积金从“设置门槛高”“佐证材料多”“审批流程烦”“提取金额少”向“零跑腿”“零材料”“据实提”“高额提”发展。今年,租房提取中线上提取达28821人次,占总租房提取人次的90.38%,同比增长106.94%。
       加强困难群体帮扶增进福祉。加大对失业人员的帮扶力度,外地户籍人员由过去失业满一年变为失业后立即可以提取公积金,本地户籍人员由过去失业满五年变为失业后满一年可以提取公积金,政策限制的放宽,有效帮助失业人员渡过失业后困难期,1-7月份,帮助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6512万元。同时,加大对困难家庭的援助,进一步拓展公积金使用渠道。对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以及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人员提供援助。(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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