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四实举措 推动城镇长效治理


发布时间: 2021-09-08 09:27 信息来源: 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丽水坚持政策落实与制度建设并重、集中整治与群众发动同步,全面推进环境整治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管理,持续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高质量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城镇。

一、政策落实用实招,保障长效运维。坚持发挥市级财政牵引作用,出台《丽水市美丽城镇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美丽城镇建设。同时,积极引导县级设立美丽城镇专项资金,多元化筹措美丽城镇环境日常管护经费,推动形成长效运维。如云和县针对样板乡镇和一般乡镇每年分别安排100万元、50万元的美丽城镇日常运维资金;青田县按照“1+1”的奖励资金模式,每年安排500万元,激励乡镇自筹500万元资金。该县高湖镇通过财政及群众自筹、乡贤捐助等方式,筹集“城镇美容资金”215万元,用以开展“美丽账本”行动,带动群众积极参与长效保洁、庭院美化绿化及志愿者活动。

二、制度建设重实际,推动长效管护。建立市级常态督查制度,动态考评小城镇“六乱”整治成效巩固、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定期通报排名情况;推动县级理顺多头管理机制,协调市政、综合执法、环卫等部门职能,推进农村厕所保洁、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工作协同管理,破解美丽城镇建设工作推进中人员不足、执法不明、职权不清等问题。如龙泉八都镇构建“141”的执法队伍,推动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保、律师等人员下沉,全面增强乡镇执法工作的规范性;督促乡镇建立实效管护制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路长制、网格化管理等举措,将管理触角延伸到小街小巷,切实管好“最后一米,最后一人”。

三、全域整治求实效,提升城镇形象。一方面,围绕全市美丽城镇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启动“全市县城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以县城环境卫生、城镇秩序、街区容貌为重点,通过“脏乱差”摸排、全面集中整治、美化巩固提升、对标整治查补四个阶段工作,推动全市县城环境全域整治提升。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县级能动作用,积极开展美丽载体建设,提升美丽城镇整治实效。如景宁县组织开展“百街千巷美丽提升行动”,评选“最美庭院”“最美阳台”各100户;庆元县出台“美丽厂区创建指南”,全面推进城镇街巷面貌“美丽”大提升。同步深入推动乡镇集中攻坚活动,组织各地开展“百日攻坚”“洁净乡村”擂台攻坚等行动,形成环境整治全域覆盖。

四、发动群众出实策,引导全民参与。围绕拓宽群众参与范围,推动县乡设立“群众找茬团”“乡贤评分团”等志愿组织,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城镇环境日常维护工作。围绕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倡导设立公众号、微信群、意见箱等形式,督促一线征集群众意见,曝光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及不文明现象,督促环境问题立行立改。围绕提升群众参与整治兴趣,发动县乡推出简便、实用、有效举措,实现环境整治与群众收益双赢。如云和雾溪乡把垃圾兑换与生态信用积分应用体系相挂钩,村民通过垃圾兑换获取得生态信用积分可用于兑换“两山兑”门店物品,也可用于“两山贷”,极大调动了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丽水市美丽城镇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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