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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三降三增”加强保障城市新市民、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


发布时间: 2021-09-09 10:41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近年来,衢州市紧紧围绕“住有所居”要求,在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断扩大各类人才公寓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多途径有效解决城市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的住房问题,打造“住在衢州”安居品牌。目前,全市住房保障受益人数约28.7万人,受益覆盖率21.97%。

一是降准入门槛、增受益群体。全面启动公租房扩面提标工作,将经济收入低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都纳入住房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出台《衢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类保障定向配租办法》,开展公租房分类保障整体配租,切实解决重点数字经济企业、重点电商企业的人才引进、青年教师、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的临时性住房困难,约占已保障总量的13%左右。市本级一档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从原每月每平方米8.8元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15.2元,提高幅度达72.7%。同时,完善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如从2020年起将原新就业人员的准入条件中的“已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或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调整为“已与申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在申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等,进一步放宽新就业人员(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准入条件。

二是降投资要素、增市场活力。出台《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优惠政策》,明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税收规费减免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园区、事业单位、村集体等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公租房(职工宿舍),将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纳入了住房保障。全市通过政府投资建成公租房0.87万套、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租房1.48万套,累计受益3.15万户、约7 万人。同时,积极开展住房供需两端摸底,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在制定《衢州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加快研究出台土地、财税、金融等激励性政策支持,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工业园区内用于职工居住的保障房、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保障房、改造商务楼用于保障房等,如探索推动智造新城工业板块“集体宿舍型”短期租赁住房建设,配套含商业、医疗、停车场、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的“工业邻里中心”,向工业企业职工租赁专房专用。

三是降租购成本、增刚需保障。加大租赁型人才公寓规划建设,结合在土地出让中实施“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政策,2020年以来,全市已相继在礼贤未来社区、衢州高铁新城智慧产业园等地块配建套350套租赁型人才公寓,同时不断改善全市已投用的858套租赁型人才公寓的设施环境,实施了白云小区人才公寓“拎包入住”等改造项目。参考“新加坡组屋”模式,重点推动青年人才较为集中的智慧新城板块政策性可售“青年公寓”建设,谋划推进“长江青年城”等项目,面积主要控制在50平方米-100平方米,实行政府优惠价销售,要求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将房产上市交易,如遇工作变动等原因需退出公寓的,由政府进行回购或经批准转让至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同时,大力推进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科学编制棚改规划,全面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和存量优化,打造TOD型安置小区,改善居住条件。“十三五”期间,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含货币化安置)34317套,2020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51.8㎡,高于全国及全省水平。(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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