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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龙游县“以数治数”破解共享电动车 “看得见、管不着”难题


发布时间: 2022-01-20 10:18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2021年,衢州市龙游县共有800辆共享电动车投放运营,日均骑行量1400人次。为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科学管控共享电动车建设使用,龙游县及时升级共享电动车智能管理技术,打通与行业主体的信息壁垒,线上动态监管,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车辆精准化“入栏”,“无盔可戴”“有盔不戴”堵漏,奖惩并行提升电动车行车、停车“有礼指数”。

一是“无形+有形”停车围栏,立好“如何停”的规矩。针对近年来共享电动车投放量、使用率、违停率同步上升的问题,及时与共享电动车运营单位沟通协商,通过有形的实体车位与无形的电子围栏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车辆智能管理水平。升级“电子围栏”,通过物联网芯片定位,借还车区域由宽泛的“圆形”向精确的“矩形”转变,共享电动车必须停放到“围栏”内才能正常关锁、支付,目前城区范围内已划定“电子围栏”1157个。优化实体车位布局,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电动车出行的高频轨迹,沿线设置专用车位15处,施划临时限时有礼车位40处,堵疏结合规范停车秩序。

二是“线上+线下”安全预警,亮明“怎么行”的标准。全方位、无死角落实“骑电动车戴头盔”等行车规定,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平稳有序。堵住“无盔可戴”的管理漏洞,依托县智慧城管系统“电动车管理”模块功能,打通与运营单位的信息壁垒,及时巡查发现共享电动车安全头盔缺失、破损等问题,并将具体情况抄送运营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加强“有盔不戴”的监管执法,依托交通治安大数据,锁定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高频路口、路段,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以高压执法倒逼交通法规的落地。2021年10月份以来,全县共享电动车累计更换头盔479顶,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1041起。

三是“奖励+处罚”文明引导,打破“无人管”的局面。制定出台《龙游县城区互联网自行车(电动车)投放指导意见》,压紧压实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结合县“有礼指数”文明行为红黑榜、交警部门“双通报、双挂联”等工作机制,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曝光,营造文明交通氛围。结合电子围栏技术,建立“一次违停警告提醒,二次限时封号,连续三次合规停放奖励一张免费骑行券”的奖惩模式,并对违规停放的用户收取相关调度费,促推用户文明用车习惯的养成。自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封号用户达到413位,奖励用户2867位,共享电动车停车秩序明显改善。(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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