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2-81563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一批浙江省节水型单位、居民小区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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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宁波、舟山市水利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的通知》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办法(试行)〉和〈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县(市、区)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初审,各设区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审核验收,我厅组织专家复核并经公示,现核准淳安县排岭初级中学等71家单位(附件1)为浙江省节水型单位,官河锦庭等76个小区(附件2)为浙江省节水型小区。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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