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2-81624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建提〔2022〕77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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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山区县新型城镇化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第19号)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推进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标志性成果”总目标,紧扣缩小“三大差距”主攻方向,抓实推进山区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截至目前,山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8.8%;上半年,GDP增速高于全省0.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省2.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于全省0.9和0.5个百分点,山区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形态逐步构建。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省委省政府组建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下设提升山区城镇化水平专项小组,重点研究、推进我省山区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问题。二是出台政策文件。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山区城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印发实施《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山海协作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山区26县结对帮扶工作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量身定制26县“一县一策”支持举措,以及省级专项政策,共同形成政策合力。三是构建新型帮共体。成立由省级机关、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经济强县、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共569家单位组成的帮扶组团,通过“一县一团”、“一村一组”、“一户一策”方式,对26县实施组团式、宽领域、全覆盖的结对帮扶。截至2021年底,省级机关围绕高效生态农业、新兴产业、交通水利等13项重点任务,启动帮扶项目254个;260个省级驻村工作组共897名驻村人员,累计帮助联系村启动项目667个、落实资金7.9亿元;17.6万名干部与低收入农户结对,通过数字化帮促应用累计解决低收入农户需求12939个。四是汇聚智库力量。充分依靠借助省政协参政议政力量,发挥省发展规划院、省城市化中心等省内有关智库单位作用,围绕共同富裕和新型城镇化专题,分赴全省各地开展系列调研,为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综合能级。一是综合交通网络持续改善。积极争取26县项目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新一轮规划中26县将实现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两个全覆盖。实施干线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对杭淳开、义龙庆、甬金衢上等15个重大交通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集中招标,整条线、成体系加快推进。“浙南天路”景文高速已实现主线贯通,目前已建成351国道常山段等“四沿”美丽富裕干线路标志性工程176公里。实施枢纽便捷换乘优享行动,推广跨方式安检标准互认,优化完善导向标志、位置标志、场所平面图等标识,持续提高换乘效率。实施绿色美丽交通培育行动,推进公共交通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公交占比达66%、清洁能源出租车占比达74%。实施铁路网加密补强行动,力争“十四五”期末26县均通达铁路或有铁路项目在建。二是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实施“百县提质”行动,持续加大县城建设投入,联动推进县城有机更新、地下管线普查、城镇污水设施建设和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等。系统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26县县城老旧小区改造125个,占全省15.38%。打好《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收官战”。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决胜两年行动,26县中有21个县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已提前达到100%,另外5个县达98%以上。三是10个国家补短板强弱项示范县建设有序推进。我省武义、缙云等10个县已列入国家县城补短板强弱项试点名单,重点推进该类县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公共设施领域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央企、国企投入更新改造老旧小区、完善市政管网设施、改善养老托育设施、扩充护理型床位、建设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等领域。四是城乡风貌提升成效初显。聚焦“整体大美、浙江气质”目标,成立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工作专班,联动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提质扩面工作,截至目前26县中有4个入选首批未来社区,11个入选首批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农村新风貌,深化农村垃圾、厕所和污水“三大革命”,有序实施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滚动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及传统村落保护,打造浙派民居。五是美丽城镇建设纵深推进。深入实施山区26县“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开展了覆盖全部26县的加快发展县县城建设专题调研,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和样板乡镇(街道)双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三服务”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线上“美丽讲堂”等科学指导县城城镇建设。印发《山区县县城建设评价办法》,开展山区县县城建设考核评价,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丽水市景宁县红星街道、苍南县灵溪镇5个县城城镇推荐美丽城镇县城省级样板。六是26县农民住房安全和农村困难家庭基本住房条件有效保障。2021年完成住宅危房整治5866户,完成用于生产经营的危房整治911户,完成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2221户,切实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有效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住房条件。 (三)强化省域统筹优化公共服务。按照全省“一盘棋”思路,统筹部署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科教文卫等省域资源的优化调配和帮扶共建,促使后发地区加快突破瓶颈。一是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大力推进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把扶持重点放在薄弱县、农村,以长补短、以强帮弱。截至2021年底,全省城乡教共体结对学校累计达3685家,已覆盖所有乡村学校。新增跨地区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516所,累计开展同步课堂、网络研修等常态化帮扶活动24.9万多次,实现全省中小学校名校名师资源共享。持续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拟出台《浙江省“县中崛起”行动计划》,深化实施校长交流制度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专设“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选聘首批50人在26县工作6年,连续十年为山区县定向培养紧缺教师2300多名。二是启动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集中省内综合实力最强的13家省市级三甲医院重点帮扶26县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做强县域胸痛、卒中、创伤“三大救治中心”,做优县域影像、病理、检验“三大共享中心”,重点打造“四大特色专科”,提升医院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两项能力”,鼓励开展“X”项自主合作。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的要求,力争到2025年,26家受援县医院全部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能力水平。三是开展“百城万村”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启动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县(领航项目)创建工作,温州市平阳县等8个县(市、区)获得第一批先行县创建资格,丽水市村晚联盟等10个项目获得第一批领航项目创建资格,龙游县等5个县(市、区)获得第一批先行县培育资格。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省内所有站和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四是推动科技资源向26县流动。实施26县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2021年共支持26县研发项目51项,支持经费超1. 3亿元。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2021年完成第15批省派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省市县联动共计向26县派遣科技特派员2000多人次。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创建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10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40家。支持创建衢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9家。五是推动政务服务向山区县延伸。以丽水等地为试点,借助省农信联社基层服务网络优势,贯通农信办事渠道,大幅节约群众“跑一次”时间成本。截至目前,丽水1891个村全部实现“服务到村社,办事不出村”,3公里内“就近办”比例近80%,惠及10.9万名群众。 (四)聚焦产业培育做大发展平台。按照“找准定位、精准对接、合作共赢”思路,明确将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和数字化赋能等作为支持26县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强化方案制定、细化目标任务,有力的助推了县域经济提速增效。2021年山区 26县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424亿元、2865亿元和 3675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3.1%、9.0% 和7.9%。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1536亿元,同比增长12.8%;规上工业亩均税收19.0万元/亩,同比增长24.2%;以生态农产品、特色旅游等为增长极的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较快发展,增速分别比全省高 0.9和0.3个百分点。全省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10.52万个,已覆盖26县县城以上区域、重点乡镇和25%行政村。一是支持产业“专精特新”发展。出台山区26县特色生态产业平台提升发展、开放平台共建发展、金融赋能高质量发展等指导意见,截至2021年26县共建成小微企业园141个,占全省总数10.8%,入驻企业4414家,吸引9.6万人以上创业就业;培育省级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和国家“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合计364家,建成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67家。二是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生态工业专项政策,从产业发展、企业培育、平台建设、项目推进、转型升级、保障措施等方面助力26县生态工业发展。2021年,26县工业投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分别达638.7亿元和311.4亿元,同比增长22.8%和16.6%;组织实施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46个,计划总投资1165亿元,已完成投资94亿元;新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5家、省级绿色低碳工厂8家和工业园区2个;组织实施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改项目45个,总投资80亿元,预计节能18.5万吨标煤。三是深化产业“山海协作”。强化山海协作结对地区产业链对接,通过实施“一企一县”,引导发达地区龙头企业与26县企业建立“1+N”伙伴协作、结对帮扶机制。目前,已帮助江山市试点木门行业“轻量化智改+样本化推广”,聚力打通中小企业智改路径。实施“一局长一项目”,建立项目招引帮扶机制,引导符合特色生态导向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26县,2021年度共协助26县招引重点产业链项目51个,已招引娃哈哈集团投资5亿元在文成县建设智能化饮料生产基地等。四是延伸乡村产业链条。推行村庄经营模式,完善“飞地”抱团机制,推进强村带弱村。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农业全产业链,引导有实力涉农企业总部、研发机构、加工园区等在县域以下布局。联合举办了乡村人才振兴推进共同富裕会议、山区26县投融资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指导成立“浙江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基金”。截止2021年底,累计签订飞地项目协议27个,山区26县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6个,总投资超130亿元;创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省级特色农业强镇30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个。 (五)强化要素保障完善政策体系。一是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施分类分档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市县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科学规范设置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系数,通过设置较高系数,对26县给予重点倾斜。2021年省对26县财政转移支付合计达823.18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县级产业平台建设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二是下调投资修正系数。修订出台《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激励鼓励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7号),将26县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指标等修正系数由原来的0.8进一步下调至0.7。三是推动政策性银行落实专项贷款。牵头组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省级分行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筛选论证工作,项目主要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培育设施等领域。2021年,10个示范县完成补短板强弱项项目投资620亿元。四是加强交通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在原有倾斜基础上,对26县的国道项目补助标准再上浮10%,省道项目补助地区系数提高0.1。对农村公路提高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奖补比例,60%以上奖励26县。中央车购税资金优先考虑26县,2022年首批下达资金90%左右用于26县。五是有序推进山区县用地增减挂钩。允许淳安等26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全省范围内调剂,截至2021年底,累计完成调剂面积1.06万亩,涉及资金153.85亿元(包括参照执行的兰溪市)。节余指标产生的收益优先投入土地整治涉及的村庄住宅改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有效激活了欠发达地区资源要素,为山区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六是加大人才就业培训力度。出台一系列就业创业支持政策,以“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抓手,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农村转移人口等重点就业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至2021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1054万人次,精准服务山区26县“扩中”“提低”。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山区26县新型城镇化发展问题,调研组在省政协陈铁雄副主席的带领下专程赴淳安、景宁、云和等地开展了专题调研,总的感觉山区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于全省平均。2021年,我省26县平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8%,低于全省13.9个百分点。对标2025年65%的城镇化率目标,“十四五”期间26县年均增速需达到1.55%,为“十三五”期间的三倍,难度仍然较大。 从山区城镇化关注度来看,当前国家层面对山区的城镇化关注略显不足,目前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26县仅开化县入选,国家发改委公布的120个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中26县仅缙云县入选,省内至今还未启动新型城镇化省级试点工作。 从发展水平来看,山区26县土地面积约占全省的45%,但GDP总量占比不足全省的10%,人均GDP仅为全省的60.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省的73%。县域经济分化较明显,2021年26县中GDP增速低于全省平均的县有13个,增速最高地区和最低地区差距达到8个百分点。 从人口流动来看,山区26县普遍存在户籍人口增幅收窄或降幅扩大趋势,常住人口呈现微弱增长乃至负增长现象,除龙泉、青田、文成十年间常住人口年均增长超3%外,12个县年均增长均低于1%。同时,26县均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其中20个县处在深度或超老龄化区间,开化、淳安、龙游65岁以上人口已超20%。 从公共服务供给来看,山区26县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明显不足,26县中仅有丽水学院、衢州学院2所高等院校,衢州、丽水每万人拥有医生和床位数量分别低于全省的13%和7.6%,城乡公交一体化率仅为全省的71.6%。 从基础设施建设来看,山区26县大多地处浙西南,偏离大湾区-沿海发展带、四大都市区等重要经济区,航空、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与长三角城市群、相邻都市区联系不足,大多依靠高速公路实现对外联系,特别云和县尚未步入铁路时代。2021年,山区26县交通投资增速仅为-9.1%,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增速不足全省一半,城乡建设的历史欠账较多。 从产业发展来看,山区26县的实体经济发展相对较慢,产业转型升级还需加快。规上服务业增速较低,行业发展水平和层次不高。数字经济规模较小,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低于全省7.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仅占全省的3.7%。 综上,山区城镇化水平低是制约26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快山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势在必行。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在充分吸纳贵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塑造引领未来的新增长极”的时代要求,特别是刚刚召开的党的二十大上,总书记报告中提到的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整体部署,围绕山区共同富裕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实施以人为核心、高质量为导向、面向现代化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合力推动山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分类引导推动科学发展。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关于五类县城的分类,对照我省山区26县基本情况,大部分为交通区位和自然地理条件相对不足、生态服务功能突出的生态功能县城,少部分为专业功能县城和大城市周边县城。下步,我省将根据山区县发展实际,科学把握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因地制宜确定县城发展方向。同时,以景宁探索山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解剖麻雀”,加紧研究县城城镇化体系,加快推进以县城为主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初步考虑针对大城市周边县,将明确城郊新城定位,鼓励参与都市区职能分工,承接中心城市非核心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助推形成同城化都市圈,推动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针对专业功能县,将明确区域节点型县城定位,依托自身优势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做强产业平台支撑,形成县域城镇增长极;针对生态功能县,将明确生态美城定位,合理发展生态经济和适宜产业,强化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安全保障,有序实施乡镇撤并改革,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向县城适度集中。 (二)以县城补短夯实发展基础。将县城作为高品质高能级的县域综合服务中心,大力推行“小县大城、产城融合、组团发展”发展战略,集中优势资源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升级,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试点示范。聚焦我省县城城镇化阶段特点、突出问题,加紧出台《浙江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县城产业配套、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分类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县城开展省级城镇化试点工作,其中生态功能区县试点向26县倾斜,为我省乃至全国推进山区城镇化探索路径。二是进一步提升山区城镇化水平。坚持将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26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持续加强山区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研究和监测,指导26县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完善市政设施体系,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营造山城特色形态风貌,努力将县城打造成为高品质高能级的县域综合服务中心。力争2022年底,26县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08个,重点建成一批未来社区和未来乡村,支持26县累计建成未来社区10个,城乡风貌样板区18个,每个县至少建成1个未来乡村;建成第一批“5321”城乡风貌样板区,同步启动建设30个以上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全程分类、回收网络、资源利用、数字监管、城乡统筹”全覆盖;保持县城房地产市场稳定,切实保障26县农民群众住房安全和农村困难家庭基本住房条件,做到发现一户、及时鉴定和治理改造一户。确保今年底26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5%左右。三是进一步加大26县补短板强弱项信贷支持。加快构建省级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协调机制,指导浙西南革命老区所在县城用好用活补短板强弱项信贷支持等政策,强化地方、企业、金融机构三方联动,共同解决信贷支持项目申报中存在问题。同时,加强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接,积极争取国家贴息贷款、政策性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县城智慧化改造、产业配套设施建设等领域项目,支持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创业投资、保险资金等方式进行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有效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三)以服务供给增进民生福祉。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提升山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推动山区“浙有善育”“浙里康养”建设。一是持续加大26县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做好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改革与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的统筹衔接,推进26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超前编制26县医疗设备配置计划。扩大全省定向培养招生总计划和专科学历的培养计划,适当放宽山区县招聘对象范围、年龄等限制。二是加快实现26县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覆盖面,深化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扩大跨区域城乡教共体规模,巩固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打造“浙里优学”金名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三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力度。大力推进“技能浙江”建设,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技能人才能力水平,不断夯实“扩中”“提低”之基。继续深化失业、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帮扶,持续开展点对点跟踪服务,统筹做好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灵活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 (四)以产业升级加速动能转换。产业支撑能力是推动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加速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之举。下步,我省将以生态工业为重点,大力实施26县生态工业发展“攀登计划”,聚焦“一县一业”,突出“一县一策”,强化制度供给和精准帮扶,深化拓展产业链山海协作,加强重大项目招引和优质企业培育,加快绿色制造和数字赋能,着力夯实共同富裕的产业根基,进一步激发山区内生发展动力。力争实现26县每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00家以上,到2022年底所有山区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均突破5亿元,到2025年底所有山区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均突破8亿元,100亿元以上的县突破10个。同时,强化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根据《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二十条》政策精神,今年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三分之一左右用于山区26县项目,实行单列管理。 (五)以改革创新激发发展活力。一是向改革要动力。进一步优化调整落户政策,建立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指导各地分层分类放宽落户条件。持续推动电子居住证扩面提质,有序推进“电子居住证+互认互通”集成改革,让优质公共服务惠及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加快打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探索跨乡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政策,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建新分离管理。在26县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加快印发《关于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二是以创新谋发展。进一步支持26县解决产业发展科技难题,通过“1人+1乡”“1队+1业”“1家+1县”“1企+1策”科技特派员服务,持续为26县输送科技人才和科学技术。支持科研院所等科创平台与26县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联合共建应用技术研究院等科创载体,力争打造一批26县创新型县(市),打造一批产业创新高地,配套支持一批产业科创载体,集中布局一批“科创飞地”,做大做强一批双创孵化平台。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省山区县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童彤,联系电话:13506506747。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0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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