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2-81626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建提〔2022〕54号 有 效 性
统一编号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3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 2022-10-26 15:49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尊敬的阮世平等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科学管理机制,解决“绿化太好”的烦恼》(第13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市绿化主要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和区域绿地等五大类绿地组成,不仅是城市“活态基础设施”,也是市民赖以美好生活的绿色公共空间载体。其中,居住区绿化作为附属绿地的一个类型,更是市民就近享有绿色福祉的重要途径。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坚持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和美好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引领,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城市绿地建设和保护。根据快报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约13.2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7%以上,2个城市创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设市城市基本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全覆盖,创成比例居全国前列;5个城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3个城市获得联合国人居环境奖,数量居全国前列。在居住区绿化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方面,保障居住区绿地比例。为提升城市大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水平,保障城市总体绿地率和居民就近享受绿化环境的要求,按照国家《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等法规标准,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要求,确保居住区绿化单元和城市总体生态环境保持同步。同时,出台浙江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明确距离房屋墙角1.5米内的绿化不计入绿地测算,避免绿化过于靠近房屋。

另一方面,提高居住区绿化质量。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明确居住区绿化建设应遵循适用、美观经济、安全的原则。出台《浙江省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明确居住区植物配置应充分考虑住宅通风、采光、隔热、私密等特定功能要求。近期,我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助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建设行动的通知》(浙建〔2022〕5号)规范性文件,编制《园林植物种植与养护技术规程》,并启动《浙江省城市树木修剪技术规程研究》,进一步为居住区绿化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指引。杭州、嘉兴等地也出台了居住区绿化导则,对居住区绿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推荐当地常用园林植物种类。近年来,全省建成园林式居住区442个。

诚如提案所言,虽然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市政公用规划要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0%左右,与健康中国提出的“到2025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78平方米以上”,与共同富裕示范区提出的“到2025年,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以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布局、设计理念、建设管理还有提升空间;居住区高大树木遮挡低层住户阳光导致生活不便、不同楼层居民对树木修剪意见不一导致邻里不和谐等带来“绿化太好的烦恼”,城市园林绿化与市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存在差距。

下一步,我厅将在强化城市绿地科学合理布局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公园体系和道路绿化等公共绿地建设,并着眼居住区绿化品质提升,按照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分类施策原则,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居住区绿化科学设计。加快《园林植物种植与养护技术规程》报批,结合现有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各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以人为本和服务民生”原则,指导做好居住区绿化设计。在植物选择上,结合小区内部和周边环境,充分考虑不同品种树木的生长习性,因地制宜采用适生树种,避免高大乔木过于靠近房屋,在建筑阳面应以落叶乔木为主,满足采光及日照要求;选择以中生树为主,减少速生树,保证小区植物景观的长效性呈现。在种植距离上,严格落实测验距离,并倡导新建小区提高植物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在植物配置上,强调近自然、群落式、低维护的设计理念,合理组织空间,协调植物生长与景观效果的近中远期关系,并充分考虑居民活动、停车等需求。

二是进一步加强居住区绿化科学建设。鉴于居住区绿化实施主体多元和主管部门对居住区绿化设计方案审核缺失的实际,基于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各地纬度实际,做好居住区绿化树种推荐和种植方式选择。严格实施《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做好居住区绿地监督检查,对靠近房屋树木不得计入绿地率。鼓励各地借鉴杭州、宁波、温州、金华、衢州、舟山等地做法,制定本地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强化居住区绿化建设指导。推广《杭州市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做法,通过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并与信用管理相挂钩,倒闭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摒弃植物种植即时效果思想,坚决反对大树移植、栽植过密、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避免高大乔木靠近房屋种植现象。

三是进一步加强居住区绿化科学管理。总结分析《杭州市居住区树木修剪技术规范(试行)》,加快推进《浙江省城市树木修剪技术规程研究》,以居住区房屋附近大型乔木回缩修剪和矮化管理为重点,做好树木修剪内容研究,对修剪方法、作业时间、操作规范等进行明确。指导各地优化审批流程,充分做好民意沟通,健全居住区高大树木修剪、整形、梳密的决策机制,并将小区绿化养护管理情况纳入绿化管理综合考核,指导制定“一区一策”树木修剪方案,重点做好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绿化指导,助推小区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化进程。做好园林绿化养护企业和物业企业等技术培训,加强园林绿化养护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法检查,指导各地建立主管部门和社区、业主代表等多方联合监督机制,对过度修剪或修剪不及时的提出整改建议,畅通申述和举报渠道。严格做好居住区古树名木保护,落实“一树一策”管理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绿化科学改造。借助老旧小区改造有利时机,坚持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进行改造设计,尊重客观发展规律、植物生长规律和群众诉求,在广泛征求民意基础上,对现有绿化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改造,着力优化绿地结构和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并通过“拆墙透绿”“定点增绿”“见缝插绿”等形式,在保持区域范围内绿地总量平衡前提下,打造更加科学合理和富有生机的老旧小区绿化。基于《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指导各地科学推荐绿化树种,严格规范种植位置选择,避免高大乔木过于靠近房屋、影响室内采光通风和其他设施管理维护。通过多方互动,综合老旧小区公共交流观景、休憩健身等各类诉求,精准有效实施居住区绿化公共空间改造和监督管理,共建幸福家园。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城建处  徐剑;联系电话:0571-8105081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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