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5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 2022-10-26 16:09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尊敬的冯定献代表: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50号提案《关于保护利用侨房侨宅、留住华侨华人乡愁根脉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侨房侨宅如何保护利用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研究并商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侨联、温州市人民政府、丽水市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实施“千个侨团(企)帮千村”活动,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助推侨房侨宅保护利用。我省“千个侨团(企)帮千村”活动被省委纳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全省统一战线助力示范区建设六大行动内容。截至2021年底,共结对454个村,到位资金20.29亿元,有力支持了乡村产业振兴、村容村貌建设、公益慈善事业以及侨房侨宅保护利用等,温州“侨家乐”“百侨扶百村·助百生”、丽水“百名华侨”结对“百名(千名)贫困学子”等地方创新实践,谱写共富路上侨界新篇,落实青田黄山头民族村结对帮扶资金45万余元,部分用于房屋维修保护。“千侨(团)帮千村”工作获得省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黄建发和中国侨联主席万立骏批示肯定,入选省直机关最佳服务项目十佳案例。

(二)推广并升级“侨家乐”富村模式,在助力富民强村中助推侨房侨宅保护利用。坚持把指导打造“侨家乐”作为重要强村抓手,指导温州、丽水等地则深挖结对村生态资源、旅游资源,积极探索“侨家乐”民宿升级为“乡村侨舍”富村模式,积极推进侨房侨宅保护利用向乡村旅游驿站、精品民宿功能转型,为乡村经济发展培育新增长点。重点侨乡鹿城区、瓯海区、文成县以及永嘉县等地已在36个村打造“侨家乐”42家,形成助力共同富裕新业态。其中仅文成县就累计接待游客18.5万人次,接待过夜游客11.2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超过9000万元。

(三)积极探索开展“侨韵街区”建设,在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加强侨房侨宅保护利用。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自1991年以来,省政府先后批准公布了六批372个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通过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侨房侨宅在内的文化村镇,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浙江故事,促进浙江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省尚有不少具有华侨元素并有较高保护价值的侨房侨宅和侨文化特色街区未纳入法定保护体系。近年来,指导建设了一批具有侨特色、侨风味的华侨文化基地、华侨特色街区、侨胞之家等,把“侨房侨宅侨店侨舍侨街”融成侨文化、建成侨博馆、营造侨家园,让海外侨胞获得更强烈的归属感和对家乡的亲近感。

(四)创新工作经验,在切实维护侨胞合法权益中助推侨房侨宅保护利用。深化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造的青田“检侨之家”工作经验写入全国两会最高检报告,联合省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打造“枫桥经验”海外版。协调处理包括侨房侨宅纠纷在内的涉侨维权信访案件400多起,成功破解一批侨界积案要案。

二、下一步工作:

(一)将积极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未来乡村建设等工作,努力推进“千名专家,万名工匠”和“千个侨团(企)帮千村”行动,通过产业振兴、资金帮扶、公建设施等措施,共同助力推动侨房侨宅保护利用使用和未来乡村全域开发提升。

(二)推动保护利用侨房侨宅有机集合,充分依托各地丰富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和华侨资源,突出侨资、侨韵、侨味、侨品、侨情等侨的元素,推广“侨家乐”富村模式,争取打造10个省级“侨家乐”示范点,推动出台“乡村侨舍”民宿产业指导意见,引导归国侨胞打造一批具有浓郁“侨风侨韵”的“乡村侨舍”民宿,着力推动空置的侨房侨宅保护利用开发,推动农产品销售、农事体验、配套服务等产业链延伸,助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用浓浓的乡情呼唤更多侨胞回国参加家乡建设。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华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试行开展全省“侨韵街区”申报认定工作,打造保护一批具有侨文化鲜明特征的特色街区。指导各地市特别是温州、丽水等重点侨乡加大对“侨韵街区”的调研力度,加强华侨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推动集合空置侨房打造成中文、戏曲、武术、书法、绘画、慈孝、中医药等中华传统文化展示平台,进一步凝聚侨心、留住侨忆、留住华侨华人乡愁根脉。

(四)继续推广“检侨之家” “警侨驿站”“司法护侨”工作,持续推动解决侨房侨宅保护利用等方面的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切实维护侨胞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并希望今后在乡村建设政策落实、制度完善、建设管理等方面继续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钟晨,联系电话:0571-81050827。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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