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2-81629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建提〔2022〕59号 有 效 性
统一编号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 2022-10-26 15:55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尊敬的顾时杰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第260号提案《全面提升权益保障,加快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收悉。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全面提升权益保障,加快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研究并商省总工会、省人力社保厅,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所做的工作

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是实现我省建筑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由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环节,将传统意义的建筑业农民工转变成为新型建筑产业工人,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建筑工匠,有利于优化建筑业劳动力结构、加快行业改革、推动产业升级。同时,妥善解决建筑工人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均等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厅积极协调省级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建筑产业工人权益保障,加快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

(一)落实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自2019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同意我省开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以来,我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紧扣省委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2021年,我厅联合10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浙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意见》,鼓励建筑业企业通过培育自有建筑工人、吸纳高技能技术工人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等方式,建立稳定的自有核心技术工人队伍,同时以合格劳务企业名录等方式与劳务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培养企业战略合作产业工人队伍,作为企业生产的有效补充。

(二)加强建筑产业工人权益保障工作。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建筑工人住房问题,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一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建筑工人纳入政府公租房保障范围,有效解决建筑工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保障农民工6.9万户,目前在保4.6万户。另一方面,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强化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加快解决职住不平衡问题,“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万套(间),目前已经完成44.8万套(间)。我厅将继续加大与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税务及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解决产业工人在住房保障、公积金缴存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建筑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2021年我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585万人。目前,建筑工人面临工作流动性大、作业时间长、工作环境恶劣、技能培训程度低、权益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制约了我省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针对上述问题以及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

(一)加快建立健全建筑工人保障机制。继续开展全省建筑业“无欠薪”行动,健全建筑业预防欠薪长效机制。召开全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应用推广工作现场会,通过制度重塑、流程再造、多跨协同、数字赋能等手段,实现建筑工人从实名制认证到合同签订、考勤汇总、工资结算、离职流动的闭环管理,为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筑牢“防护网”。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持续强化公租房保障,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助力实现建筑工人等农民工、新市民的“安居梦”。探索适应建筑业特点的公积金缴存方式,同时积极与人社部门对接,将缴纳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二)构建建筑工人技能提升体系。健全完善产业工人队伍素质技能提升体系,探索建立职工思想引领、学历教育、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能晋升、创新创造、激励表彰等职工素质技能提升全链条机制,培育一支高素质浙里劳动者大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人力资源保障。普惠性开展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建筑工人素质技能大提升;围绕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全面开展多层次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助力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化劳模工匠“师带徒”技术传帮带机制,促进建筑产业工人成长。

(三)提高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比例。我厅于2022年5月17日发布了《浙江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导则》(浙建管发[2022]59号),明确不同资质等级企业、不同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到2025年,力争实现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20%,高级工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5%,初步建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体系。

(四)提升建筑工人维权服务效能。联合省总工会积极完善送温暖、金秋助学、生活救助等常态帮扶工作机制,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提质升级,继续开展“送法律进工地,送关爱惠民工”活动,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到项目工地提供多样化的精准服务,切实提升建筑产业工人生活品质。会同省人力社保厅探索完善收入分配指引制度,提高建筑产业工人薪酬待遇。在全省继续开展“文明现场、和谐工地”竞赛活动,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高建筑工人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完善“红色工地”创建机制,推进“红色工地”党建服务应用场景建设,扩大创建范围,实现“应创尽创”,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状况调研,摸清情况,进一步研究切实可行的提升帮扶政策措施,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维护建筑产业工人正当合法劳动权益,助推建筑行业健康、有序、持久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并希望今后在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政策落实、制度完善等方面继续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邵思茗   联系电话:0571—8105084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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