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2-81659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建议〔2022〕98号 有 效 性
统一编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温5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 2022-10-27 15:39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尊敬的黄山石委员: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浙江省未来社区创建的建议》(温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我省启动未来社区试点工作以来,通过三年的创新探索,先后发布了四批共281个创建项目名单,验收命名9个项目。未来社区建设技术指标体系已趋成熟,项目建设已有相当成果积累,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地方政府加快推进、广大群众热切期盼。我厅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关于全面加快未来社区建设的指示精神,高水平推进未来社区创建,加快推进未来社区理念、标准、模式的全域推广,使未来社区试点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您所提的意见与建议,非常及时与重要,我厅将充分吸纳并用于指导未来社区建设优质高效进行,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控未来社区管理

严格加强未来社区命名、宣传、售价等管理。一是禁止创建项目在验收考核合格前以“未来社区”命名,禁止市级未来社区项目以“未来社区”命名。二是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8号)、《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号)的指导精神,在《浙江省未来社区验收办法(试行)》中,明确将“合理限价,新建类可售住宅销售价格需低于周边新房均价”“建立并执行住房租售‘定对象、限价格’的特色人才落户机制”“配建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或人才公寓由市场主体提供且租赁价格低于周边租赁均价”纳入评价体系采分。

二、探索运营模式推广

针对您提案中有关“达到可复制的优秀运营方案”的建议,省风貌办从四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一是开展课题研究,计划2022年开展《未来社区可持续运营机制研究》课题,探索运营可持续的模式机制,对城市规划建设形成反馈机制。二是征集并发布实践案例,省风貌办已于2021年7月开始征集运营优秀实践案例,目前已公开发布多批案例,对未来社区项目运营提供了一定借鉴。三是加强运营技术指导,省风貌办已组织开展多次运营主题的培训会和实践沙龙,灌输运营前置理念,介绍可持续运营模式。四是培育运营主体,省风貌办鼓励各运营商提供未来社区综合运营服务,在未来社区产业联盟中成立运营小组,促进运营服务的市场供给。

三、加强数字平台建设

省风貌办谋划启动“浙里·未来社区”建设工作。打造浙江未来社区在线,提供全省统一的社区公共数据中心和社区公共组件中心,为未来社区数字化建设提供基础关键数据贯通和公共组件服务,从而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接口不兼容的问题。同时,强化数字底座建设,完善物联、数据、应用和空间等底层支撑能力,强化基础数据汇聚初始化,实现应用快速对接部署,为数字化应用预留标准化接口,鼓励区域统筹建设以降低成本。数字社会重大应用和地方优秀应用可利用数字底座的支撑能力,实现社区智慧服务平台快速开通上线,同步在“我的家园”透出并实现一触即达。

四、完善创建标准体系

省风貌办持续迭代未来社区创建标准。下发第四批、第五批未来社区创建通知,更新迭代未来社区创建标准,更加聚焦党建统领、文化赋能、“一老一小”等内容。发布《浙江省城镇未来社区验收办法》,对创建项目评分标准、验收组织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未来社区的创建验收提供依据。

五、加强项目创建指导

自2021年7月至今,共举办12场未来社区技术培训会、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研讨会、1场未来社区金融实践论坛、25场产业联盟沙龙。先后发布《未来社区创建项目评审标准》(2021年版)、《关于未来社区建设共性问题与解答(一)》、《未来社区创建项目评审标准》(2022年版)等文件,针对项目选址、方案编制、专家评审等环节的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解答。完成全省11个地市实地调研。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召开现场三级专班联动会议共3场。

下阶段,省风貌办将推动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创建项目扩面提质,将示范创建与普遍提升相结合,按普惠型和示范型分层推进,重点关注“一老一小”的系统化解决方案,形成未来社区普遍形态。加快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开展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普查工作,建立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条件的传导实施机制,推动增量用地按未来社区要求建设,建立全域建设未来社区的实施机制。

感谢您对我省未来社区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陈程,联系电话:15968829624。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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