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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小窗口大作为” 持续擦亮“浙惠公积金”金招牌


发布时间: 2022-12-16 15:16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计划,紧扣“转作风、优服务、强监管、树标杆”工作基本要求,聚焦企业难事、发展大事、民生小事,蹄疾步稳、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切实开展服务提升系列工作,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以“小窗口大作为”不断擦亮“浙惠公积金”金招牌。

聚焦企业烦心事,主动有为解难题,在“助企发展”上体现担当

一是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12月31日前的住房公积金。截至12月11日,申请缓缴企业数累计达52家,申请缓缴金额1761万元。二是开展服务上门活动。中心领导带队深入中介机构、房产企业、承办银行等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为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与中介平台、承办银行合作搭建贷款服务延伸网点,成功在贝壳交易中心、南天房产交易中心等平台建立延伸网点。三是合作推行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利用公积金贷款过户前审批模式,与承办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宁波首例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成功落地,有助于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解决成交量低、业务量少的难题。

聚焦市场揪心事,持之以恒促发展,在“平稳市场”上发挥优势

一是出台新政,提振市场信心。2022年5月31日出台公积金新政,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可贷额度计算倍数,进一步激发职工购房需求,拉动购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是坚持“两保”,促进商品房市场。坚持“保交楼保民生”与“防风险”两手抓两手硬,完善楼盘准入合作机制,实地踏勘掌握楼盘工程进度,11月份市三区提出合作申请楼盘10个,审议通过率100%。三是推广“带押过户”,活跃二手房市场。当前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首例试点成功,在完善“带押”房产审批、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贷款等内部管理流程基础上,按照先试先行、有序推广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进一步降低二手房流通成本,盘活二手房交易市场。

聚焦职工操心事,驰而不息稳民生,在“为民服务”上彰显初心

一是政策赋能,打造“浙里安居”。截至12月11日,全市累计享受5.31新政职工家庭12967户,发放贷款8.94亿元,同比增长17.32%。阶段性支持政策中,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申请缓缴,贷款逾期经申请后不作逾期处理,提高租房提取金额。二是新政加持,突出“浙有善育”。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截至12月11日,全市累计享受二孩三孩优惠政策家庭共计842户,发放贷款7.77亿元。三是多措并举,落实“关键小事”。新推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充分简化职工购房交易流程、缩短交易时间、减轻资金筹措压力,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开展贷款抵押“一件事”,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可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开展提前还贷(结清)“一件事”,借款人在办理贷款结清业务的同时可办理权证注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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