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三步走”战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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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杭州立足城市发展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要求,提出“定目标、出政策、拓渠道”三步走战略,全面推动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工作,形成“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多政策支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新局面,进一步缓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截至2022年11月底,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60个、房源14.5万套(间),其中筹集省民生实事项目88个、房源7.08万套(间),均超额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科学定目标:“十四五”期间筹集房源33万套(间) 2021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好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突出问题。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杭州市积极响应、全面部署,多次组织产业园区、村集体组织、住房租赁企业等召开座谈会,了解各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存量情况,并科学制定摸底排查方案,督促各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符合调查对象的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开展“拉网式”摸排。 在全面摸排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杭州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力争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3万套(间),同时进一步确定到2022年底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4万套的目标,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户型、大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具体路径。 全面出政策:构建租赁、租金管理等 “1+X”体系 政策是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杭州市积极搭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X”政策体系,1即《杭州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X”即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租赁管理、租金管理、民用水电气、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配套政策,完善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机制,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落地提供政策保障。 目前《实施方案》、租赁项目认定、租赁管理、民用水电气、租金管理等5个文件已出台。其中,项目认定方面,建立“企业申报、区级认定、市级备案”的三级管理流程;租赁管理方面,对承租人申请条件、租赁房源使用标准、出租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水电气政策方面,明确本市非居住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租金价格方面,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资金的标准执行。 高效拓渠道:因地制宜确定8条房源筹集途径 在国务院文件规定5种筹建渠道基础上,杭州市结合城市实际,创新提出支持利用村级留用地建设、地铁和公交停保基地等上盖物业新(改)建、将闲置或已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途的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等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目前,杭州市已率先将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小户型、低租金”条件的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转化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积极利用集体土地、非住宅改建、存量住宅转化、新供应宅地新建等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超额提前完成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任务,在发展租赁市场、满足新市民租房需求、实现租购并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租赁范例。(厅保障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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