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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全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发布时间: 2022-02-10 09:1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温州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合理确定发展目标,有效形成制度合力,全面建立工作机制,持续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注入新动能。

融合创新,精准落实支持政策

2021年11月18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对象标准、发展方式、支持政策、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等6方面细化了支持政策,同时融合了温州市的特色亮点。

合理确定发展目标。根据流动人口数量、市场租房人群占比、有低租金租赁住房需求人群占比等要素,精准预测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确定“十四五”全市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1万套(间),其中温州市区57188套(间),占温州市区“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新增住房供应规模的77.17%,瑞安市占比达到53%,其他重点发展城市均达到15%以上。

最大程度惠及民生。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高于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0%,具体标准可根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租赁期限应不超过5年,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继续租住的,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租金标准不低于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0%。

坚持小户型面积标准。明确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其中宿舍型以建筑面积20-35平方米为主;住宅型以建筑面积35-70平方米为主,可根据保障对象实际租赁需求适当建设部分70-90平方米的户型,但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建筑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政策集成,有效形成制度合力

创新发展理念,丰富筹建路径。温州市在国务院办公厅《意见》五种发展方式基础上,提出了“五个支持”发展方式,使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存量居住房屋和存量非居住房屋及社会租赁房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积极盘活工业区块线之外且未纳入近期做地计划范围的工业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特色资源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如鹿城区使用两处临时建设用地建设白鹿公寓,瓯海区在郭溪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蓝领公寓,瑞安市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东新产城汀田职工宿舍,市城发集团对宏嘉大厦户型面积160平方米以上的多余安置房进行改造利用。

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市城乡住房委印发了《温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管理流程》,分类制定了利用国有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利用闲置存量住宅和非居住存量建筑物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及工作要求,为4种类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供申请书及项目认定书示范文本,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驶入“快车道”。

规范房源管理,提升居住体验。市城乡住房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覆盖明确户型建设标准、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房源准入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数字化管理要求、加强房源出租管理、加强项目权属管理、强化运营管理监督等3个大类9个环节,全面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范管理。市、县(市、区)根据该文件建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库制度,并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目前已有183个项目59039套(间)房源入库并建立房源档案。

统筹推进,全面建立工作机制

今年1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温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及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成立领导小组,多方协同推进。成立以李无文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联系工作副秘书长、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改委等14个市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温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温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统筹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建立联审机制,加速项目落地。建立了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联审机制,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对各地在项目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联审研判。各县(市、区、功能区)建立了相应的项目联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定期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施联合审查,出具项目认定书。龙湾区将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科研大楼改建为全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并颁发了项目认定书。

加强协调联动,释放政策红利。建立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电力局、市公用集团及相关金融机构参加,定期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联动,确保土地、财政、税务、金融、水电气等支持政策落地;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沟通对接,瓯海中心区横屿单元B-13b地块人才(蓝领)公寓项目已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授信。(厅保障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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