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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举措扩大制度覆盖面 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发布时间: 2022-02-21 09:37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推进公积金制度改革,多措并举激活公积金“细胞活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好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浙里安居”品牌中作用。2021年1-12月,全市新增缴存单位778家,新增缴存职工42653人,同比增长60.69%。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累计6435家单位、19万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行政推动促扩面。一是开展了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医疗机构、工业50强企业公积金缴纳情况专项检查,督促未建缴公积金企业尽快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中心领导带队,分组走访企业,倾听企业诉求,组织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医疗机构等企业开展公积金政策宣讲,组织了4次,300余家参与,向20家企业发放了《催建(缴)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说明未建缴情况,并责令限期改正,对未为职工建缴公积金且无正当理由的11家企业,中心予以扣除企业信用分处罚,通过大力推进,共224家企业2702人建缴了公积金;二是推进“企业一件事”改革,借助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在市场监管局受理的新注册企业,信息实时准确地推送到公积金中心,自动为企业开立公积金账户,中心对“企业一件事”改革中自动开户的新开办企业定期发送短信催建(缴),提醒为职工及时缴纳公积金。

政策带动促扩面。一是调整缴存、提取政策,出台了《义乌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管理办法》,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不再受义乌户籍限制,只要以个人名义连续正常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且符合信用分条件就可申请开户缴纳;二是放宽提取条件,明确了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同时放宽了购房提取时间,以往提取须在合同备案2周年内或办理产证1周年内,新政放宽至合同备案到办理产证1周年内均可提取。

智能服务促扩面。一是公积金提取方面,加快智能提取开发,已实现购买省内期房、购买省内二手房、退休、租赁自住住房、终止劳动关系(离职)、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等六大类型提取业务智能化审批,通过“浙里办”提交的这六大类型的提取业务,系统自动获取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数据,符合提取条件的,立即出账。与合作银行实现商贷信息共享,缴存职工可在办理贷款银行一站式申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冲还商贷。二是公积金贷款方面,实现贷款申请、审批、合同签订、抵押办理、放款全流程线上零材料,“全天候、全地域”办理。今年5月24日上线以来,已完成受理并审批通过了550笔贷款业。

强化宣传促扩面。全方位立体化加大宣传公积金制度优势、政策红利和惠民成果等,提升传播力影响力,开展三服务,组织业务骨干利用休息时间,进驻房开企业,现场为缴存职工答疑解惑;加强与本地新闻单位协作,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本地主流媒体对公积金宣传报道10多次;建强“义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精准化宣传解读公积金政策,2021年1-12月已更新276条内容,公众号关注人数增加至1.9万余人。通过大力宣传极大地提升了企业、职工对政策的知晓度。(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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