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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全面推行建工安责险 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系上“保险带”


发布时间: 2022-03-16 15:42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近年来,海宁市坚持“政保合作、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强化服务”的原则,率先在嘉兴各县(市、区)中,全面推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建工安责险)。充分利用“保险+服务”的风险防控、应急救援、损失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起了安全生产与责任保险良性互动、多方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自2021年11月20日实施以来,全市76个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完成投保。

公平公正,合作共赢,创新引入第三方

一是公开招投标,建立共保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海宁市建设施工安全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对“海宁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以风险管控、服务能力、企业声誉、项目业绩、服务方案等为标准,择优选定由人保财险嘉兴市分公司、太保寿险嘉兴中心支公司、太保产险嘉兴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嘉兴中心支公司组成共保体,为海宁市建工安责险的承保机构。

二是实施“七统一”,服务更便捷。按照“统一险种、统一费率、统一条款、统一方案、统一保障范围、统一赔偿标准、统一数据管理”的模式投保安责险,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专门服务台,实现投保、理赔“一站式”服务,设立24小时报案咨询电话,全天候接受施工企业的报案和咨询,为企业和项目办理安责险提供更便捷服务。

三是引入第三方,操作更规范。创新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入驻,落实固定办公场所,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选派驻点人员1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注册类技术人员6人,具有工程师资格及具有5年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经验专业技术人员3人,进一步配强配齐服务队伍,为参保工程项目量身定制事故预防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全市统筹,全域覆盖,确保建工安责险提质扩面

一是全域覆盖,应保尽保。实施4个多月以来,全市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投保建工安责险,参保率100%,做到了应保尽保。保障范围由第三者责任及救援费用部分和从业人员意外伤害部分组成。保险期限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特殊情况工期延长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二是深入宣传,应知尽知。承保共保体专门编印《海宁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手册》,对安责险的实施范围、保障范围、保险期限、缴费参保流程、理赔申请、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此外,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创新建立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从业人员分层级培训体系,实行“线上+线下”培训模式,采用会议、演示、交流、竞赛等方式,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及工程项目针对性安全技术要求等培训到位。

三是预防在前,应查尽查。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每年须委托专门检测机构对所承保项目的起重机械性能进行全覆盖检查,每月开展专项类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每次专项类检查工地不少于20个,所有危大工程必须100%到场检查验收。实施后前半年每月对所有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半年后每季度进行全覆盖检查等。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安全生产交底159次,安全生产检查219次,共帮助项目查处风险隐患点506个,其中重点风险隐患点5个,有效降低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建章立制,数字管理,有效提升安责险共保体服务质量

一是建立服务保障的约束机制。安责险共保体严格把控第三方风控服务机构资质,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经验、持证专业人员数量占比等角度遴选最优服务机构。要求在开展现场服务过程中,对检查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告知责任单位并配合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第一时间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是建立考核保障的约束机制。建立对第三方风控服务机构的考评机制,制定统一考核评价标准,监督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时效,及时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并将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承保机构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是建立平台保障的约束机制。安责险共保体根据“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调度”的服务体系要求建立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对安责险的承保理赔和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业务数据、制度标准、服务档案进行采集和储存,配置政府主管部门、企业客户、风控机构和保险机构等不同用户角色相应功能;共保体保单信息在出单后24小时内实现与信息平台的数据互通。(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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