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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多层次高质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发布时间: 2022-03-23 09:15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2021年以来,金华市作为浙江省发展保障性租赁租房37个重点城市之一,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需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步伐,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性供给,深化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全力助力各类群体圆安居梦。

锚定目标,用好政策“指挥棒”

2021年12月,印发出台《金华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以大社保兜住大民生”,提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要“坚持突出重点、覆盖全域”,“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6万套(间),同时因城施策,明确各县(市、区)的建设筹集目标。为形成长效机制,该市进一步制定完善租赁住房财政扶持政策、建设筹集项目认定等相关配套文件。截至目前,已起草《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统筹各级财政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细化资金补助范围、标准以及明确补助申报、资金分配等工作流程;起草《金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工作办法》,加强项目审批监管,细化政策协调性和精准性,明确项目认定、建设审批等工作流程。

多措联动,画好共富“同心圆”

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与各项重大战略目标相衔接、与产业布局优化相衔接、与人才引领发展相衔接。先后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重点工作任务、“扩中”“提低”主要指标目标、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试点工作、幸福安居工程等,多维度促进共建共富共享。目前,该市已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建设筹集项目能够及时享受到财政资金支持、税收减免政策和兑现水电气优惠政策,从机制上激励和支持市场主体的投入热情,提高社会参与度;创新建立建设部门、金融监管部门、6所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主体“四方联动”机制,通过金融政策联动,畅通信息渠道,共享建设运营项目、企业需求、金融产品等信息,确保建设运营单位得到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房源供给。

加码提速,强势做大“保障面”

按照“能早尽早、能快尽快、能多尽多”的目标,该市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在2022年省民生实事“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62万套(间)”的任务基础上,提出2022年力争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万套(间)以上,达到“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任务目标的40%。截至目前,该市已完成省民生实事系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项目入库工作,累计填报全省民生实事系统项目91个,入库保障性租赁住房54706套(间),超出省民生实事任务目标8506套(间),完成率118.45%。预计当年度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投入使用后,可有效解决全市6万户以上新市民、青年人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本上让广大新金华人、青年人能够“安其居”“乐其业”。(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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