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2-00218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文  号

关于做好建筑起重机械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30 17:4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浙里建(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场景全面上线工作,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要求,现就做好建筑起重机械数据归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归集的范围和内容

数据归集针对在省内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含构配件,清单见附件1),具体内容包括:建筑起重机械生产信息,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以下统称产权单位)信息,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或者首次安装前备案(以下简称备案)信息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具体见附件2、附件3)。

二、数据归集的时间

正在省内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于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完成数据归集;目前未在省内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于2022年4月1日后的首次使用前完成数据归集。

三、数据归集的方式

(一)数据入库与确认。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通过“浙里建”的“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块(网址:https://www.zhelibuild.com/)完成数据入库,其中塔式起重机及构配件的数据入库须经生产单位核实确认,生产单位应在产权单位提交填报数据后15日内进行核实确认,产权单位填报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生产单位不予确认,建设部门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企业人员信息更新。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动态更新企业及人员信息,“浙里建”应用将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获取企业、人员数据,数据更新不及时或者有错误的,将影响其通过“浙里建”开展相关业务。

四、其他要求

建筑起重机械数据归集是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场景全面应用、发挥实效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地建设部门高度重视、有力组织,会同有关行业协会加强宣传和指导,督促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生产单位、安装单位全面按时完成数据归集。2022年4月,我厅将在“浙里建”发布《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业务指南》,请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生产单位、安装单位、检测单位对照指南,使用“浙里建”开展相关业务,“浙里建”中的数据作为建设部门实施监管和服务的依据。

联系人:徐成(省工程审改办),电话:0571-88051667;陈晨(厅质安处),电话:0571-81050847。技术支持电话:0571-83731896、8373298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建筑起重机械及构配件类型清单

类别

代号

普通塔式起重机

T

施工升降机

S

物料提升机

W

电站塔式起重机

TD

通用桥式起重机

QS

电动单梁起重机

QD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QH

通用门式起重机

MS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MH

架桥机

MQ

轮胎式起重机(电动)

LT

履带式起重机

LD

门座式起重机

MZ

缆索式起重机

LS

桅杆式起重机

WG

吊履式(免安装)起重机

LM

其他类别起重机

Q

构配件——附着装置

FZZZ

构配件——塔身节

TSJ

附件2

建筑起重机械基本信息表

序号

字段描述

序号

字段描述

1

设备类型

15

产权单位技术负责人

2

出厂编号

16

产权单位技术负责人手机号

3

规格型号

17

产权单位联系人

4

出厂日期

18

产权单位联系人手机号

5

使用年限

19

设备购置日期

6

制造许可证号

20

备案编号

7

生产单位

21

备案部门

8

生产单位联系人

22

备案日期

9

生产单位联系人手机号

23

是否本地设备

10

产权单位

24

备案省

11

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5

备案市

12

产权单位地址

26

备案县

13

产权单位法定代表人

27

安装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

14

产权单位法人电话

28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单位

附件3

建筑起重机械构配件基本信息表

序号

字段描述

1

构配件类型

2

唯一识别码

3

生产单位

4

出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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