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2-00221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文 号 |
关于征集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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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全面了解各地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新城建”)的经验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全省新城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征集“新城建”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工程项目或者数字化应用场景; (二)属于《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改发〔2020〕73号)明确的7个方面任务; (三)工程项目已交付使用或者数字化应用场景已上线运行。 二、主要内容 案例材料应当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具体包括: 1.基本情况。工程项目(应用场景)名称、案例类型(对应建改发〔2020〕73号文件明确的某方面任务)、建设地点、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技术支持单位、竣工(上线)时间等; 2.主要做法。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项目谋划思路、体系构架、核心内容(功能); 3.创新亮点。介绍在全国、全省领先并可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举措,重点体现数字化、智慧化创新以及长态化运营机制、产学研机制建设等方面内容; 4.实施成效。介绍已产生或者可测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图表形式反映计算分析的方法、过程和结果。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三、报送要求 各市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征集并报送本地区典型案例,作为“新城建”国家综合试点的杭州、温州、嘉兴3市建委(建设局)每家至少报送3个案例,作为“新城建”省级试点的安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至少报送1个案例;有关企业和社会团体也可直接向我厅报送其参与实施的“新城建”典型案例,非建设单位报送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报送的案例材料须加盖报送单位公章,于5月30日前寄送我厅改革办,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陈令涛,联系电话:0571-87055186,电子邮箱:741228273@qq.com。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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