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2-00277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文 号 |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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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13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本地各类企业上报统计报表,并在2022年6月10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本地区统计报表数据报送至省建设厅。 请你们于2022年4月25日前分别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报送厅设计处和质安处。 联系人:厅设计处张俊杰(浙政钉同名),0571-87054485; 厅质安处柴翔翔(浙政钉同名),0571-81050849。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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