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反馈意见 | 反馈单位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在主要任务第一条中:修改为“人社部门、工会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 省总工会 | 采纳,已做修改。 | 2 | 建议在主要任务第十条中:增加“广泛开展“文明现场、和谐工地”竞赛活动”、“开展“送关爱惠民生、送法律进工地”活动”。 | 省总工会 | 采纳,已做修改。 | 3 | 建议在主要任务第十一条中:修改“依托省推进新时代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各地要充分发挥推进新时代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机构作用”。 | 省总工会 | 采纳,已做修改。 | 4 | 建议将第4页正文第3行中“《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修改为:《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精神。 | 省总工会 | 采纳,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我省对包括建筑工人队伍在内的技能人才队伍的纲领性文件。 | 5 | 建议将第5页第4行:修改为“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以上技能人才达到150万人以上。 | 省人社厅 | 采纳,已做修改。 | 6 | 建议将第6页第7行:修改为“要发挥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技师学院等建筑类专业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撑优势”。 | 省人社厅 | 采纳,浙江建设技师学院于1978年8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我省乃至全国最具代表性的建筑类技工院校。 | 7 | 建议将第7页第7行:修改为“统一行业职业(工种)标准”。 | 省人社厅 | 采纳,已作修改。 | 8 | 建议将 第7页第11行:修改为“进一步深化建筑行业产教融合,将建筑行业纳入学徒制改革试点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 省人社厅 | 采纳,已作修改。 | 9 | 建议将第9页第3行:修改为“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工程项目开展全省‘红色工地’示范创建和宣传选树”。 | 省人社厅 | 采纳,已做修改。 | 10 | 建议将第9页第11行中“技能评定”,修改为:技能评价。 | 省人社厅 | 采纳,规范表述。 | 11 | 建议将第10页第2行中“建筑企业应当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修改为:推动建筑企业为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 省人社厅 | 采纳,已做修改。 | 12 | 建议将第10页倒数第5行中“人社、行业主管部门和工会要充分利用‘最美建设人’‘浙江建设工匠’等有效载体”,修改为:人社、行业主管部门和工会要充分利用“新时代浙江工匠”“最美建设人”等有效载体。 | 省人社厅 | 采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36号)要求,新时代浙江工匠是省委、省政府面向高技能人才设立的培养支持项目,从高到低分为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4个层次的项目。 |
注:各市建委(建设局)、其他省级有关部门无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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