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 |
||||
|
||||
为贯彻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高质量发展建设“浙有善育”工作方案(2022—2025年)》,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助力“浙有善育”名片打造,我厅起草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6日。以上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1017965223@qq.com。 2.电话:0571-81050861。 3.邮寄至:杭州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邮编:310005。 附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5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