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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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管理,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等规定,我厅起草了《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8日。以上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752092208@qq.com。 2.电话:0571-81051740。 3.邮寄至:杭州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总站,邮编:310005。 附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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