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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建缴机制


发布时间: 2022-06-23 09:56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度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就业形式越来越多元化,一部分人选择非全日制、临时性的弹性工作形式。针对这部分人员工作变动频繁、收入不稳定、“住房难”等问题,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优化政策、加强宣传、提升服务,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灵活、使用便捷、权益有保障的建缴新机制。

探索灵活缴存模式。根据原办法规定,户籍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或在温州市缴纳社保的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相对稳定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雇主及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签订缴存协议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一视同仁,充分体现了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同权”思路。灵活缴存人员转为单位职工缴存或从单位职工缴存转为灵活缴存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个人账户可以转移接续,形成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和管理等完整闭环。

优化贷款使用政策。符合条件的灵活缴存人员购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贷款利息低至五年(含)以下公积金贷款年利率2.75%,五年以上为3.25%,贷款额度最低20万元,最高100万元,所购住房可贷额度超过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超出部分可同时办理商业组合贷款;购买住房、自建大修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均可提取缴存资金;在温州市区无房产的,无需租赁合同等材料,每月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提取额度不超1400元;缴存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扣除;缴存资金享受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8811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购房、还贷等提取16.73万人次,提取金额7.90亿元,其中有7267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9.99亿元,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购房、租房资金支持,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

广泛宣传公积金制度。强化窗口宣传,在住房公积金各个窗口摆放宣传展板,利用“公积金+金融”在银行窗口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扩大政策社会知晓率。强化网络媒体宣传,通过温州住房公积金官网、官微等平台,更加详细地展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势。强化社会宣传,组织“进社区、进广场、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品、服务卡等,面对面、点对点地现场为灵活就业人员答疑解惑,吸引更多人建缴。

畅通建缴使用渠道。加快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迭代升级,成功融入浙里办、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长三角一网通办、“浙里安居·浙惠住房公积金”等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在浙里办或支付宝APP线上7×24小时均可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在线签订缴存使用协议,绑定个人银行卡账户,每月自动扣缴缴存金额,提取业务全部实现“线上办、就近办、自助办”,打通办理的最后一公里。(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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