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峰副厅长赴丽水市督导检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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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至21日,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副召集人许峰带队赴丽水市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于20日上午召开座谈会,听取丽水市、莲都区、青田县等地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丽水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实施方案制定、自建房隐患解危治理等情况,并查看了相关台账资料。 会后,督查组分两组,分别前往莲都区岩泉街道、白云街道、联城街道和青田县鹤城街道、海口镇等地,对照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系统数据,实地检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排查全面性、数据准确度、隐患处置管控等进行抽查检查。许峰副厅长就做好下阶段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排查要到位,按照“四不”要求,全力推进自建房排查整治,重点紧盯“百日行动”目标,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二是进度要加快,要加快鉴定和整治进度,确保8月底前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得到全面管控。三是质量要提高,要统筹调配专业力量,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和其他自建房排查数据审查复核,切实提高排查数据的质量。四是方式要稳妥,要积极探索自建房解危办法,在解危的同时解决好民生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厅村镇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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