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新闻

杭州积极推动消防新划转事项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法中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 2022-08-11 10:11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既是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力举措,更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有益尝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强力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特别是消防救援领域新划转执法事项工作,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谋划,第一时间对接,第一时间落地,进一步扩大综合执法部门参与消防新划转事项工作的广度与深度,快速高效承接该划转事项,努力打造消防新划转事项“杭州特色”,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供更多的“杭州经验”。

主动对接,高效推进

一是主动靠前对接。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知重负重、强化学习、主动靠前,多次组织学习消防新划转事项具体内容,深入领悟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综合一体化”精神,准确把握推进方向、工作任务、开展路径和执法要求,并多次带队前往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对接,推进新划转执法事项快速落地见效。

二是高效快速部署。今年1月份,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联合召开全市部署推进会,明确了消防新划转事项内容及日常监管、执法工作要求,部署了春节期间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同时相继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春节前消防新划转事项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消防领域新划转事项联合检查的通知》,发动了市、区、镇(街)三级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会同消防救援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行动。针对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及广告牌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和对沿城市道路的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及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登高场地的违法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多次亲自带队对商业综合体、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上半年,全市14个区县市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436人次,发现违法行为或督促当场整改1115次。

三是深度融合协作。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消防救援、综合执法部门监管执法协同机制的通知》,市、区两级分别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消防新划转事项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并就案件移送标准统一、闭环协作制度完善、监管执法无缝衔接、执法培训监督、执法办案质量等作了明确规定;出台《杭州市消防救援领域划转事项执法办案指引》,对于重点、疑难等需要适用相关防火技术规范的违法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进行认定并出具鉴定简复单,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消防救援机构认定意见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主动担当,勇挑重担

一是勇扛边界担当。按照《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公布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2年)的通知》要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6项城市道路上消防违法行为的相关执法工作,但在现实执法过程中许多消防违法行为出现在城市道路红线以外,导致执法职责边界模糊不清。为避免部门之间出现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综合行政执法局靠前衔接、敢于担责,明确以城市道路延伸至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作为执法边界,建筑物外立面以外的相关违法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建筑物内部的相关违法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理。

二是强化职责担当。根据职责分工,消防领域划转事项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并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部门,也可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动日常巡查并查处。如今年5月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首次接收到杭州市江干区消防救援大队《案件移送函》江消移送字[2022]第0001号关于有群众举报杭州腾昌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上城区九堡街道仁爱路266号泊林印象公寓10幢底商6号、7号存在建筑物外墙的广告牌设置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自接收到该移送资料后,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置。同时考虑到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人员少、任务重等情况,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动作为、强化履职、勇于担当,发动全市执法人员主动承担该划转事项任务并常态化开展消防执法。

三是跨界告知担当。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在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划转事项进行查处的同时,经常会发现一些职责外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其他违法行为,为避免事故的发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会第一时间将职责外消防违法行为告知相关消防救援部门,由消防救援部门进行查处。

主动作为,实现突破

一是执法数据的突破。自新增消防新划转事项以来,2022年1至6月,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6项消防新划转事项违法行为2298起,6个事项办案量全部实现突破,与去年未划转时全市消防救援部门执法数据同期相比增长57.66%,其中查处违反规定给电动车充电违法行为1904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5.7%,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登高场地违法行为14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3.57%,查处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及广告牌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违法行为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00%。通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半年来工作和努力,各项执法数据都取得了质和量的突破,对全市消防违法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

二是消防体制的弥补。目前消防体制是监督执法权限停留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部门层面,乡镇、街道没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限和执法人员。受限于消防体制机制,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对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了较大影响。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部分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有效解决了乡镇、街道一直以来面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没有行政执法权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领域的扩面和执法力量的联动,打通了基层消防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对提高乡镇、街道消防行政执法力度和火灾防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人员数量的突破。目前全市消防救援基层执法力量共120余人,需负责全市社会面的检查、指导、执法、培训等各项工作,随着生产经营业态日益丰富,基层火灾防控难度也随之增加,基层执法力量明显不足。自“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消防新划转事项实施以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基层执法力量2700余人共同参与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执法人数大幅增加,有力补充了基层一线消防执法力量,强化了基层消防执法体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坚强的后盾。(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