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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开拓新市民住房保障改革试点探索共富新生活


发布时间: 2022-09-02 08:48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宁波是人口净流入较大的城市,目前全市流动人口500余万,数量较多、贡献较大,居住条件相对困难,而原有以城镇户籍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却难以全面覆盖。为切实解决这类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宁波市住建局勇于开拓创新,提出将租赁住房市场发展和构建新型住房保障体系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形成“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市场化租赁住房为补充”的“3+1”新市民住房保障体系,并于2021年申报成为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首批试点。日前,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上对首批28个共同富裕省级试点项目进行了评价,全省共有4个项目获评五星评价,宁波新市民住房保障位列其中,得到了省共富办的高度肯定,是市住建局落实“五问五破、五比五先”机关作风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完善顶层设计

增按照“保基本、促发展”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三种形式的保障房相互补充,共同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三房”体系。先后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既契合国家顶层设计、又符合实际的新三房政策体系已基本构建成型。

谋划空间布局

积极开展《宁波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空间布局引导图集》编制工作,围绕产业园区、轨道交通站点、城中村和城郊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合理布局,进一步引导就业岗位和居住人口空间布局耦合,促进产城共融。充分考虑租赁人群对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需求,引导租赁住房用地优先向轨道站点周边等交通便捷的区域布局。

推动“三房”并进

公租房保基本功能充分发挥。提高保障家庭补贴标准,加大公租房精准保障实施力度。截至7月底,政府投资公租房实物配租累计保障62255人、在保48373人,租赁补贴累计保障102639人、在保48548人。此外,取消了一线环卫工人纳入公租房保障的户籍、社保、年龄、积分评价等限制条件,破解一线环卫工人住房难题。

保障性租赁住房加速筹建。市住建局从政策制定、项目推进、要素保障等方面不断谋求突破,7月底筹建54344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前完成省定全年目标。同时,项目认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3月7日在镇海区完成了首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发放工作,目前已对158个项目、8.4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了项目认定书。

启动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全省首宗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已成交,未来可新建房源1438套。标志着我市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同时,计划引入未来社区理念打造共有产权住房,目前,该项目已于6月29日开工建设。

加大租赁市场培育

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为契机,不断丰富租赁市场业务种类和模式,引进世联红璞、万科泊寓、龙湖冠寓等全国性品牌公寓运营商入驻。目前全市运营1000套以上房源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20家,位居第二批试点城市首位。同时,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职工租赁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提取月度限额从700元增加至1000元。2021年全市租房提取达19.46万人次,同比增长60.93%,提取金额13.39亿元,同比增长63.94%。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在有效改善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公租房政策,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力度,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试点,推动新市民住房保障改革系统集成,打造新市民住房保障宁波模式,形成具有宁波辨识度“浙里甬有安居”的标志性成果。(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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