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助力青年“安居梦”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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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舟山市立足青年关注焦点,以打造“青年安居”为工作目标,全力做好全市青年群体住房保障工作,努力扩大青年群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覆盖面,加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力度,助力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立足规划引领,完善制度保障,构筑青年群体住房保障的顶层设计 2018年以来,该市编制并实施了《舟山市城镇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舟山市“十三五”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舟山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舟山市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等规划,突出顶层设计,将青年住房保障和社会发展、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效性。通过不断创新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先后出台《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通知》《舟山市城镇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办法(暂行)》《舟山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并将住房保障完成情况纳入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年度考核工作范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内容,多措并举,确保该市住房保障工作落地见效。 注重提质扩面,做好筑巢引凤,积极营造青年人才良好安居环境 为有效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积,除了解决部分新就业、低收入、住房困难青年的住房问题,还将环卫、公交行业一线职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放宽公租房准入条件,提高租赁补贴标准和家庭最低保障面积,特别是2018年至2021年期间对新就业无房职工不设置收入门槛,大幅增加受益覆盖群体。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夯实引才基础,根据《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舟山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积极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分配工作,优化申请公租房材料,加快审批速度,完善退保机制,做好对重点企业、高端人才、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的公租房摇号、安置等工作,确保青年人才有房安居。该市通过新建、配建和收购等形式,竣工、交付了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如高云佳苑公租房、城北四期公租房、中浪环保宿舍楼二期等,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政府公租房实物配租受益青年1080户,累计提供2645套人才房用于保障该市人才家庭。 加大发展力度,完善保障体系,积极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企业进行投资运营,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保障住房,特点是小户型、低租金,也是未来青年人的主要住房保障方式。2021年起,该市下发《舟山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制定全市“十四五”期间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开始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30套(间)。2022年,建设筹集4570套(间),完成项目建设20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面保障全市无房新市民和青年人。 推动改革创新,加快数字赋能,着力打造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确认、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或者租金减免审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收缴等事项办理。运用数字赋能融入住房保障管理,全力推进“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智慧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完成了公租房一证通办,一窗受理,线上线下多渠道申请。加快推进数字社会“浙里安居”应用推广,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在线”已经落地贯通,并上线试运行,全市住房保障数字化改革成果已初步形成。(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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