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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深化“四房一体”住房保障体系,让“居者有其屋”


发布时间: 2022-09-27 09:14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湖州市建设局突出住房民生属性,以“湖有安居”共富班车为抓手,着力构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让更多群众圆梦安居。

公租房兜底保基本

修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从准入条件、分类条件、保障标准、配给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公租房精准保障实施力度。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实现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截至目前,该市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约2.6万户、受益人数约4万人,其中实物配租约1.5万户。

保租房发展扩半径

制定出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将住房保障对象扩展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建设、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采取存量转化、改建、配建、统筹等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截至目前,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25个、房源3.36万套。

人才房供给优服务

通过“集中新建、企业自建、市场配建、共有产权、存量转化”5种模式,加快推进人才安居房筹集建设,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住得好。如安吉在全省首创“人才共有产权住房”,自7月推行以来,共申领购房凭证356人,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137套。目前,全市共筹集人才住房1.34万套、106万平方米。

棚户区改造惠民生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结合老城片区城市更新行动,统一规划、集中连片推进城中村、城镇危房和旧住宅区改造,有效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环境。今年以来,该市棚户区改造开工4558套,基本建成3720套。截至目前,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12.8万户,惠及居民36.66万人。(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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