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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三步走” 切实推进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 2022-09-09 09:25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近年来,村级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投标不规范现象日益突出,存在应招未招、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微小工程项目实施未经集体商议直接发包等问题。金华市聚焦问题导向,对标“四张清单”整治内容,三措并举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推进村级建设工程“阳光”招标。

织密“责任网”,健全制度强规范。一是明确责任主体。长期以来,村级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以乡镇自主监管为主,专业力量薄弱,部分流程存在监管漏洞。对此,该市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梳理县(市、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中介机构等各方职责,明确招投标流程各个节点的责任主体,压紧压实监管责任。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深入乡镇街道、村(居)开展实地调研,剖析基层人员监管堵点、难点,对症下药积极推动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体系。今年以来,已陆续出台《金华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2版)》等规章制度,发布《金华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版)》,逐步实现村级工程招投标监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截至目前,按照新规执行招投标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约637个,标的额达550亿,有效遏制不规范行为,基层招投标市场秩序得到好转。

搭建“云平台”,激活市场添动能。一是统一交易载体。依托市、县、乡一体工程交易在线应用平台和示范标准,将村级所有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纳入电子化交易和统一监督管理,促进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同时实现企业投标零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截至目前,我市已有8个县(市、区)开展在线平台交易,据统计,多数工程项目投标参与企业在200家以上,最多的达到500家,市场竞争充分,整体活力显著增强。二是创新企业监管。在应用平台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投标企业主体库,将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情况、信用信息等统一录入系统。围绕企业合同履约能力、信用评价等维度,实行“绿、黄、红、灰”四色管理,动态掌握投标企业状态,提高招投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倒逼企业主体进一步规范行为,持续提供优质招投标服务。如信用良好优质企业赋“绿码”,信用一般企业赋“黄码”;赋“红码”为慎用企业,表示在本市建筑市场有违规违约行为;赋“灰码”表示企业严重扰乱本市招投标市场,被锁定禁止参加本市招投标。

筑牢“防火墙”,狠抓督导促实效。一是用好督查工具。以“五整治五提升”专项行动、“七张问题清单”问题整改为抓手,对照实施方案的举措要求,用好“每周一报”“每月一会”等机制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进一步督促属地层层压实责任,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招投标问题全面摸排、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依法依规完成近年来村级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清理。二是强化专项督导。组织开展村级工程招投标问题系列整治行动,针对乡镇基层监管漏洞,实行一月一督,已深入兰溪、东阳、永康等7个乡镇(街道)进行专项督导,抽查问题清单14次,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3项,提出整改建议7项;针对招投标规范制度执行情况,未落实到位的地区下发限时整改通知书,并通过定期组织“回头看”等举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度落地见效。(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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