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深化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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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迁安置问题事关群众利益、民生福祉。在去年打好打赢中央巡视整改攻坚仗的基础上,2022年温州市住建局推进新一轮“安置提速”攻坚行动,把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截至12月底,已全面完成4427户年度安置任务,实现国有土地上征迁未安置5年以上动态清零目标。 扛起政治担当,压实责任形成攻坚合力。一是摸清底数,压实目标任务。年初,温州市县、两级部门对照省厅部署要求,制定“安置提速”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攻坚目标任务。8月中旬,提前完成10919户2021年底前征收未安置家庭信息录入“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系统任务,确保底数清、任务明。二是上下联动,落实责任传导。市“安置提速”专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调配一切力量集中攻坚。各县(市、区)组建攻坚专班,实施“区领导+街道负责人+攻坚专员”的“三对一”包干负责制,对5年以上未安置户逐户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传导机制。三是督查问效,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通报+督查+约谈”机制,市委市政府将“安置提速”工作纳入专题督考项目,逐月逐周通报各地目标完成情况,对进展滞后单位实行“红色预警”。市住建局及派驻纪检组常态化下沉督查,深入分析研判,点对点制发工作督办单,实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市纪委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先后2批次约谈工作滞后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履职担当。 强化问题导向,综合施策破解安置难题。一是紧盯项目前期。对2021年前已征收未开工的安置房项目,实行部门联动、专班限期推进解决“清零”、土地污染整治、控规调整、土地挂牌等问题。如鹿城区聚焦做地收储出让“最后一公里”问题,形成区土地储备出让中心发现问题-属地解决问题-纪委监委督查问题的做地工作闭环。二是优化项目建设。科学安排安置房项目建设工期,深入分析研判、精准有效破解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同时深化联合竣工验收,力争安置房早日竣工交付。如瓯海区政府推行奖快罚慢制度,新桥望湖锦苑安置房比原计划提前了8个月竣工,创造了安置房建设“瓯海速度”。三是强化统筹安置。充分基于房地产市场现状和安置户需求,在传统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基础上,进一步盘活安置房源,鼓励引导“房票”安置,创新推出“货币补偿+平价回购”补偿模式,使百姓选择余地更大、过渡期限更短、后顾之忧更少。如平阳县积极推进以市场为主提供房源的安置模式改革,采用线上全流程闭环管理的房票核发结算系统,并同步打造线下安置房源超市,规范房源准入、集结优质楼盘,为安置户打造安心、便捷、直观的房源展示平台。 聚焦过程管理,提速提质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强化依法征迁。严格按照2021年出台的《关于建立征迁安置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要求,从“拆—建—安”全过程进行规范,强化时间节点管理,对新启动的征迁项目按照“就地四年安置、异地三年安置”的要求落实安置。制定出台《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指引》等配套政策,让征迁工作各环节有规可依、有据可循。二是构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省厅“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系统,及时督促属地责任单位全过程录入各类征迁安置信息并及时动态更新,实现信息要素全留痕和全过程预警监管,以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征迁工作高效化、可视化、公开化。此外,开发上线“温法征迁通”小程序,集工作指引、法规学习、政策宣传、便民服务于一体,高效助推全市依法征迁工作。三是加强品质把控。针对安置房建设品质欠佳难题,积极探索推行EPC、带安置出让、房开代建、安置性质商品房等建设模式。如瓯海区坚持把安置房“建在河边、湖边、湿地绿轴边、未来社区内”,并建立安置房设计方案审查会商机制,对标商品房品质实施“六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统一建设、统一交付、统一物业),推进征迁安置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提升。(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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