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按月还房租!浙里办“无忧租赁”帮您来分担


发布时间: 2023-01-29 10:34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对于刚步入社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而言,租房是个令人头疼的难题。合适的房源难找,按期缴纳的房租也是不小的压力。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购并举”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由省建设厅牵头,省直、宁波、湖州公积金中心负责,谋划了“无忧租赁”模块,已于2022年8月在“浙里办”上线。

“无忧租赁”模块通过数字化手段重塑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流程,为缴存人构建无忧租赁生态圈。该模块提供无房提取、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同时支持单笔和约定,租金代付,试点跨中心的异地租房提取业务协同。并实现了住房保障部门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资格认定等功能,市场化租赁公司的租赁服务功能。目前已办理租赁提取业务33.56万人次,提取金额15.96亿元,并实现了全省贯通。使用对象  全省在规定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缴存职工。除无房提取以外,省直、湖州、宁波等中心还试点支持接入租赁机构的租赁提取。

办理步骤(租房提取):

  1.进入“住房公积金”中的“无忧租赁”模块页面,选择“租房提取”。

1.png

2.完成人脸认证并依照自身需求选择业务类型,在线填写表单,上传材料,实现租房提取公积金“智能速办”。

11.png

今年1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意见,明确要求到2025年,全国住房公积金要基本形成数字化发展新模式,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办事标准,让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

下一步,浙里办“无忧租赁”模块还将积极探索公积金支持租金代付、跨地区租赁提取公积金等创新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厅公积金处  省直公积金中心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