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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前如何获取省建设厅出具的业绩指标真实性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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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前,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的相关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完成相应要求数据等级标记的,企业可向省建设厅申请获取《企业业绩核查意见》。 办理流程: ①企业需将申请资质所需企业业绩、个人业绩等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建筑业、工程监理业绩)、“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业绩)完成入库并审核通过。 ②企业将《企业资质申请表》、业绩列表(企业业绩、个人业绩)、申请报告(具体格式附后)等材料打包发送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邮箱(zjjszwfwwzh@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企业申请获取《企业业绩核查意见》。 ③省建设厅完成业绩核查并通过的会出具《企业业绩核查意见》,并将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给企业。
申请报告格式:
关于申请出具《企业业绩核查意见》的报告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我公司拟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办理 资质,因 等几项业绩(企业业绩、个人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完成相应数据等级标记。上述业绩已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完成入库并审核通过。上述业绩真实有效,请予出具《企业业绩核查意见》。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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