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省建设厅核发的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资质)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是否要办理延期? |
||||
|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办理流程:企业注册并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法人用户账号,在“企业行政审批事项”选择相应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认定(延续)事项进行在线办理。 注意事项: ①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延续的资质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期间由省建设厅核发的试点资质、企业通过直接换证或简单变更等方式将原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资质证书换发成省级资质证书的资质。上述资质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延续事项。 ②省建设厅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期间核发的资质证书(通过直接申请、升级、增项、换证、简单变更、重新核定等方式取得的试点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延续,申请延续前需省建设厅出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 ③企业办理资质延续申请材料按照申报系统要求提供或填报。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