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3-80224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文 号 | 浙建管函〔2023〕394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举办“新世纪建设杯”第六届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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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工会、协会: 为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不断提升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技能水平,夯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技能人才基础,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3〕37号)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新世纪建设杯”第六届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浙江省总工会主办,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建材工会、浙江省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行业协会、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浙江省混凝土协会、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聚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浩泰钢结构有限公司、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协办,以及杭州嗡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挚典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软件支持。为加强对本次竞赛的组织领导,成立竞赛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 任:许 峰 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胡 柯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主任:叶 斌 省建管总站站长 沈勇斌 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袁党林 省建设建材工会主席 柴林奎 省建管总站副站长、一级调研员 徐春来 金华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周 锋 省建管总站四级调研员 方 璐 省建设建材工会一级主任科员 赵宇宏 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董事长 钱晓倩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博导 林 奕 省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行业协会会长 袁 静 省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向 明 省混凝土协会会长 陈 敏 省混凝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会新 金华市建设局科技设计处一级主任科员 周跃林 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行业协会,由陈敏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若干名,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分团体赛和个人赛。 (一)团体赛3项(每支队伍由2-3名参赛选手组成,其中1名为组长) 1.生产环节模具组装(每组3名选手):预制构件工厂模具组装人员。熟练掌握构件和模具的组装工艺流程和检验标准,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流畅完成预制构件模具校正、清理、拼装、脱模剂涂刷、钢筋笼入模、预留预埋安装等工序。 2.预制构件封边灌浆(每组2名选手):施工现场封边灌浆作业人员。熟悉掌握封边灌浆工艺流程和试验标准,正确使用物料及工器具,流畅完成预制构件封边灌浆的各道工序及平行试件制作。 3.预制钢构件装配(每组3名选手):施工现场钢结构安装工人。熟练掌握钢结构安装工艺流程和检验标准,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流畅完成梁柱安装、校正、螺栓施拧、拆除等工序。 (二)个人赛1项 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熟练掌握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流程,根据给定的设计要求,通过深化设计软件,高效、准确地完成预制构件深化设计任务。 每位参赛选手限报一个竞赛项目。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4日(星期五至星期六)。3日14:00报到,之后召开裁判会议、进行理论考试等,4日全天进行实操考核。 团体赛竞赛地点:浙江聚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临乾工业区龙乾北街西侧横一路南侧)。 个人赛竞赛地点: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金华市开发区苏孟乡苏延路)。 四、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由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操考核成绩占80%。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独立答题形式。 说明:理论考试提供题库,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发放给各参赛队领队。 五、参赛对象和参赛方式 (一)参赛对象:在浙江省内从事装配式建筑工作,包括预制构件工厂模具组装、施工现场封边灌浆作业、施工现场钢结构安装、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且在本职业(工种)岗位上工作满3年。曾获得省级及以上竞赛决赛前三名的,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二)参赛方式:决赛前,各市可通过选拔、推荐等形式,确定参赛队伍。原则上每个竞赛项目各市至少组织1支参赛队伍。其中:杭州、宁波、绍兴、台州等建筑工业化示范城市可增加参赛队伍数量,但每个竞赛项目不超过3支队伍(限团体赛)。 六、奖项设置 (一)每个项目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个人参赛成绩,授予“浙江省装配式建筑技术能手”称号;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二)根据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排名,每个项目综合成绩前三名的选手,经省总工会核准后,授予“浙江金蓝领”称号,若当中有不符合命名条件的选手,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参赛人员竞赛期间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用餐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二)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与市总工会商议后将参赛队伍名单于2023年10月10日前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并将《参赛报名汇总表》《参赛选手报名表》发送至联系邮箱。 龚相群、喻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0571-87068327、87066020;沈杨劼(省建管总站),联系电话:0571-81050920;联系邮箱:561404927@qq.com。 附件:1. 2.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23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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