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企业首次申请资质考核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社保和雇佣关系,企业升级或增项资质考核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社保和雇佣关系。社保和注册关系或雇佣关系不一致的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