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教育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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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教育机制的通知》,就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水平,健全监督人员培训教育机制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开展监督人员岗位考核、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门规章规定的工作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建立监督人员培训教育档案,制定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廉政教育等培训,不断提升监督人员从业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 《通知》明确,建立省、市、县分级培训教育机制,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涉及监督人员或关于质量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均可记入监督人员培训教育个人档案。同时,监督人员每年要参加培训教育,每两年至少要参加一次省级组织的培训教育。 《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开展监督人员培训教育。要及时做好新政策、新标准、新规范、新技术的宣贯工作,提升监督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将组织开展好“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全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水平。(省建管总站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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