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17 15:0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以下合格批次通过名单,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1 .通过变更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2 .通过延续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3.通过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4.通过初始注册的人员请凭单位介绍信办理。

附件:1.浙江省2023年第41批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x

   2.浙江省2023年第41批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x

   3.浙江省2023年第41批企业名称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x

   4.浙江省2023年第19批初始注册汇总表.xls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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