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三个统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 简易设施整治提升 |
||||
|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湖州市“三个统一”全面开展简易设施整改提升工作,计划到2024年底完成简易设施整改全覆盖。 制定专项方案,统一工作要求。一是排摸设施底数。开展专题工作培训,明确简易设施形态与定义,依托“站长制”工作体系,充分发动区(县)、镇、村、运维单位等多方力量排摸“家底”,坚持广度、深度并重,全方位排查无死角,全面摸清简易设施现状底数。二是确定工作目标。下发《关于做好全市分散式简易设施整改工作的通知》,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分步提升区域设施。三是明确提升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治污的工作原则。根据不同乡村形态、地形地貌、生产生活特点,按照“纳厂优先、科学精准、高标建设”工作准则,科学划定纳厂处理、集中设施处理、户用设备处理等办法,实现全域精准治理,确保提升一个、达标一个,防止运动式、一刀切。 明确技术模式,统一整改策略。一是坚持“一”个标准。以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为标准,新改建同标落实,所有设施按照标准建设,同时充分结合实际需求,做好工程细节优化,做到简易设施提标不简易,确保提升一次到位,标准符合长期要求。二是开展“两”个评估。一方面对现状简易设施进行评估,充分评价现状设施功能性,对符合功能要求的予以保留利用,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改造或重建,减低工程造价和工程影响。另一方面同时充分评估现状区块情况与功能定位,综合远期发展,明确改造后工艺模式,确保符合整体工作原则。三是明确“三”个单元。将简易设施大类拆分为“接户单元”“管网单元”“终端单元”三大单元,分别明确三大单元整改模式与技术手段,结合现场实际采用“3选N”的模式,开展单元评估,“装配式”组合单元整改模块,化整为零,统筹管理,提高评估与设计效率。 强化推进监管,统一工作保障。一是强化质量保障。坚持工程程序到位,将简易设施改造提升纳入一般工程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办理施工许可等各项工程许可,工程质量管理纳入质监管理及农村生活污水建设整体管理体系。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各区县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的形式筹措落实简易设施整改提升资金需求,同时明确后续长效运维政策,简易设施提升后经部门验收合格,纳入长效运维体系,享受长效运维补助,全面落实“建、管”资金。三是强化推进保障。将简易设施整改提升纳入农村生活污水考核,持续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督,建立“日常巡查+每周检查+每季考核+不定期抽查”立体机制。(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
![]() ![]() |
||||